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42.0
本书首先阐述了理解风险的四种进路。这四种认识进路与本书探讨的法律理论尤为相关,同时它们也构成本书其他各章必要的理论背景。第一种进路将风险理解为一种决策范式。第二种进路是以弗朗斯瓦·埃瓦尔德(Franois Ewald)的理论为代表的对风险与保险的团体凝聚模式的认识。第三种进路从治理的角度理解风险。第四种进路是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理解,主要是把风险几乎等同于危险事故。
序言:风险如何分配?
译者前富
作者致谢
总编序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风险与法律理论导论
第二章 风险的四种维度
第一节 作为决策资源的风险
第二节 风险与团体技术
第三节风险、控制与统治技艺
第四节风险与危险事件
第五节结论:法律理论与风险的维度
第二编 法律理论中的风险事件——若干核心情形
第三章 风险事件、意外事故与保险
第一节 第三章和第四章导言
第二节 侵权法、风险控制与保险
第三节 合同替代方案
第四节 风险与不确定?
第四章 风险、结果与个体责任
第一节 托尼·奥诺尔:作为打赌的行为
第二节 亚瑟·里普斯坦:自由与安全
第三节 风险与结果之间的界线变动
第五章 分配正义、保险与个体
第一节 均等个体主义与风险:德沃金的保险市场假设
第二节 互助与聚合
第三节 超越聚合?——个体化、区分与责任
第四节 结论与比较
第三编 环境、预防、变化之源
第六章 环境监管、风险与预防
第一节 从专家制度到价值制度?风险评估、风险认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第二节 变化之源
第三节 不确定性与预防原则
第四编 结论
第七章 反思
索引
《风险与法律理论》一书深入分析了当代社会的根本特征以及法制(特别是保险与侵权责任追究方面)的相应变化,有思想高度,有专业深度,很值得细读。韩永强君在留学期间把这本优秀学术专著译成汉语,使得更多的中国读者能够从中获益,实在可喜可贺。
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曾经把流动的、难以捉摸和预测的事态分为两大范畴,即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他看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计算其盖然性或者概率从而进行预测,而不确定性是指完全无法计算和预测的事态。可以推而论之,在企业或政府进行决策的时候,如何把不确定性转化成风险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合理的、技术化的处理具有关键性意义。但这样的处理本身也是具有风险的,会造成二次风险,会留有剩余风险,甚至还可能导致风险的连锁反应和相乘效果,从而反转成不确定性甚至失控的事态。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风险与法律理论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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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2.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3 × 17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