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家庭法适用一本通

最新婚姻家庭法适用一本通

奚晓明, 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54.0

书籍简介: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领衔主编,以婚姻继承法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行政解释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整合,结合法条意旨注释,形成了我国当前最新最全的婚姻继承法适用一本通工具书,可谓“一本通”在手,婚姻继承法适用规范全有。

书籍目录:

上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婚姻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三、四条婚姻家庭关系的倡导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自愿原则

第六条法定结婚年龄

第七条结婚的禁止条件

第八条结婚登记(一般规定)

第八条结婚登记(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第八条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

第八条结婚登记(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登记)

第八条结婚登记(涉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

第九条结婚登记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无效婚姻

第十一条可撤销婚姻

第十二条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

第十四条夫妻的姓名权

第十五条夫妻的人身自由权

第十六条夫妻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约定财产制

第二十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子女的姓氏

第二十三条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管教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家庭关系中的继承权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养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条父母的婚姻自主权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协议离婚

第三十二条诉讼离婚

第三十三条军人离婚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关系的变更

第三十七条离婚时子女生活、教育费的负担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

第三十九、四十条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的经济帮助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四十五条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措施

第四十五条、四十九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拒不执行婚姻家庭判决裁定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违反婚姻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

第五十一条时间效力一

中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三条收养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七条被收养人、送养人与收养人

第八~十四条、第十八~二十条收养的限制

第十五、十六条收养登记与户口登记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

第二十二条收养秘密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成立

第二十四条养子女的姓氏

第二十五条收养的无效

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第二十八条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收养中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补充规定

下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和依据

第二、五、二十七条继承的开始

第三、四条遗产的范围

第四条土地承包权的继承

第六条继承权、受遗赠权的代为行使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第十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第十一条代位继承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第十三条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分配的原则

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十九条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第十七、十八条遗嘱的形式

第二十条遗嘱撤销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附义务的遗嘱

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效力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关于遗产的保管

第二十五条放弃继承、受遗嘱

第二十六条析产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八~三十条遗产分割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被继承人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

第三十六条涉外继承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以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条文为主线,逐条概括性注释了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各条文的立法意旨,同时,在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各条文之后按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和发布时间先后导入相应立法解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具体条文内容,便:于全面系统和与时俱进地把握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在实践中的发展与应用。  本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文件而编纂的最新婚姻继承法适用“一本通”工具书,旨在成为广大读者理解与适用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条文的良师益友。【作者简介】  奚晓明,男,1954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曾先后参与了《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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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80217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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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人民法院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54.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最新婚姻家庭法适用一本通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10.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905 的主题关于 婚姻法-法律解释-中国 ,婚姻法-法律适用-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