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8
定价:59.0
本书试图在专业法哲学、政策法哲学和批判法哲学等三种法哲学知识形态之外,建构“公共法哲学”的知识形态,并阐发一种“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理论模式。这种法哲学知识形态,以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为根本理论关怀,主张以“转型法哲学”的理论模式承载“公共法哲学”的思想立场。其核心的理论主张有四:⑴由于现代社会的社会政治秩序以法律秩序为基础,法哲学堪称中国现代转型的“第一哲学”;⑵鉴于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中国的现代转型)仍是“进行时”,我们更应关注“前司法”甚或“前法律”的立国,特别是立宪、立教、立法和立 人等发展议程;⑶考虑到中国的现代转型历程对兼具现代性和中国性的“另类现代性”道路之历史嵌含和前景承诺,特别是由此决定的中国现代转型事业之艰巨性和复杂性,同时顺应现代政治作为“公意政治”(遵循“同意”模式)的合法化逻辑,我们应秉承程序主义的人民主权观,把公共参与和公共证成纳入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中;⑷为了建设性地探讨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我们必须把“政治价值/政治文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正义等现代性价值)与“政治价值观/政治文化”(关于诸现代性价值之具体规范性要求的观点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实践模式)区分开来——后者是中国情境中推进介入性学理分析和实体性理论建构的对象及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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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公共法哲学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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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59.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4 × 17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