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60.0
2014年最新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较于2012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来说,无疑是一部内容更为细致、更具可操作性的私募基金专门立法,为我国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和适度、有效监管奠定了法制基础。本书的内容在与最新立法不谋而合的同时,又留有规定不同的个人观点。笔者认为做学术要保持独立性,不能人云亦云,应该坚持自己的观点,毕竟私募基金业的相关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这需要更多的学者、从业者以及相关立法部门进一步探索研究,以期完善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充分发挥私募基金业在我国证券、资本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绪 言第一章 私募基金的基本范畴和类型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一、基金、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二、私募基金、地下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第二节 私募基金的主要特征及与公募基金之比较一、私募基金的主要特征二、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之比较第三节 私募基金的主要类型一、按照基金资金的主要投向划分二、按照基金的组织形式划分三、按照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划分第二章 私募基金业的发展概况第一节 国外私募基金业的发展概况一、国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2014年最新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较于2012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来说,无疑是一部内容更为细致、更具可操作性的私募基金专门立法,为我国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和适度、有效监管奠定了法制基础。本书的内容在与最新立法不谋而合的同时,又留有规定不同的个人观点。笔者认为做学术要保持独立性,不能人云亦云,应该坚持自己的观点,毕竟私募基金业的相关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这需要更多的学者、从业者以及相关立法部门进一步探索研究,以期完善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充分发挥私募基金业在我国证券、资本市场中的积极作用。【作者简介】 殷洁,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被评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03年在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访学;2006年从江西财经大学调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商法专业主任、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私募基金业立法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文库 | ||
9787509356920 如需购买下载《私募基金业立法研究》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6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3 × 16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私募基金业立法研究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4.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87.4 的主题关于 私人投资-基金-立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