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8.0
在文化生态整合理论视野下,本书注重理论建构和文本分析的结合,主要就文学道德批评的范畴、主题、模式、思维原则四个维度来建构中国诗学之道德批评的观念逻辑。其主要内容表现为:(1)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家族伦理、自然情结等文化体制层面切入中国诗学之道德批评的社会基础,凸显文学道德批评的历史文化语境。(2)选择丽、野、骨、放荡、情理等几个范畴来奠定中国诗学之道德批评的内在本位,展示中国诗学之道德批评的功能取向,藉以对兄妹婚、黄粱一梦、秋胡戏妻、荆轲刺秦等几个主题的梳理,纵向挖掘文学道德批评主题所释放的道德意义。(3)在归纳文学道德模式之时,我们择取依经立义、据诗言志、比德见物、人物品藻等模式,叩问古代文人的生命存在方式。例以禳灾、幻化、欲理之辨、下凡历劫等个案分析,展示中国诗学之道德批评的形象思维特质,从而捕捉到中国文学、文论道德批评的现代生机和活力。
第一章 贿赂罪的停止形态问题 第一节 受贿罪的停止形态问题 一、受贿罪的预备形态问题 (一)受贿罪是否存在预备形态问题 (二)受贿罪的预备形态构成特征 (三)受贿罪的预备形态是否具有可罚性问题 二、受贿罪的中止形态问题 (一)受贿罪是否存在中止形态问题 (二)受贿罪的中止形态构成特征问题 (三)受贿罪的中止形态是否具有可罚
从受贿者开始接受行贿者的请托,直至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者谋取利益,最终收受行贿者的财物而完成受贿犯罪行为,这就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纵向时间发展过程。而在此过程中,由于受贿者意志以内或意志以外的原因,就有可能出现预备、中止、未遂与既遂等受贿罪的停止形态。《贿赂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笔者孟庆华认为,受贿罪的预备与中止两形态不具有可罚性,而真正具有可罚性的是受贿罪的未遂与既遂两形态。 孟庆华编著的《贿赂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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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中国诗学的道德批评维度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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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