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9.0
詹姆斯•威尔逊作为唯一一名参加过联邦制宪会议的宾夕法利亚州宪法批准大会代表,他在宾州宪法批准大会上发表了一系列长篇演说。这些演说直接促成了联邦宪法在宾夕法利亚这一当时举足轻重的大州被批准,并且为其他州的联邦党人所广泛援用。《美国宪法释论》即由这些长篇演说辞汇集而成,1792年在伦敦出版。本书为此书的中文版。
第一篇 综述反对派意见,并论宪法所确立体制之联邦性与民主性
适读人群 :法学院学生、教师,对法律文化感兴趣的人士,宪法学习及研究人员★ 在费城,(宪法)序言的最初草稿出自詹姆斯·威尔逊之笔,也正是威尔逊,通过在宪法批准会议上的一系列影响广泛的早期演说,指引了对宪法序言所定原则的解释。——耶鲁大学教授 阿玛(Akhil Reed Amar)★ 詹姆斯·威尔逊——既在《独立宣言》又在联邦宪法上签名的仅有的六人之一。作为那个时代最为博学和深刻的法律学者,是仅次于麦迪逊的美国宪法设计师,甚至与之具有同等地位。相比于其他几位,他却是一个被遗忘了的、极其重要的建国者。但是,衡诸于他为美国宪法制定和批准所做的贡献,以及他的宪法思想的重要价值,这种遗忘又是不应该的。他对于两院制、总统制、人民主权、财产权等议题,都有深刻的阐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李洪雷《美国宪法释论》——应该成为继《西窗法语》之后法科学子的必备。翻阅本书后,再阅读美国宪法文本,对于其文字为何如此表述,概念为何如此选用,结构为何如此安排,制度为何如此设计,等等,理解将更为深刻。而且,你会惊叹,两百多年前,法治治国的思维可以如此缜密。【作者简介】【美】詹姆斯·威尔逊 James Wilson (1742~1798)他是同时在《独立宣言》和联邦宪法上签名的美国建国之父(全美仅有六人),联邦最高法院首任大法官,也是费城学院(宾夕法利亚大学前身)首位(全美第二位)法学教授。他对美国早期的政治和法律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对联邦宪法的制定和批准做出了重大贡献。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美国宪法释论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511863829 如需购买下载《美国宪法释论》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9.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5 × 21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