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历史

法学的历史

刘宪权,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88.0

书籍简介:

本书为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报》和《法学》杂志的合集,收录民商法多篇知名作品,内容全面,按时间顺序2003年—2011年。

作者介绍:

刘宪权,1955年生于上海,1979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学习。后进入荷兰鹿特丹伊拉斯漠大学进修。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艾柔默斯大学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名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书籍目录:

第1期从司法改革问题谈起/魏文伯

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驳右派分子杨兆龙所谓“法律不能跟政治

走”的谬论/王绎亭高呈祥李峻勇

叶松亭

对杨兆龙十二条反动纲领的驳斥/傅季重

揭穿“右派分子”恢复资产阶级行政学的政治阴谋/张汇文

公安、检察和法院应正确贯彻互相配合、互相

制约的原则/胡军

反对削弱院、庭长对合议庭的领导职能/魏焕华

驳资产阶级的“无罪推定”原则/张子培

“无罪推定”不应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李保民

应该彻底批判“无罪推定”的谬论

——对“略论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

一文的初步检查/黄道

坚决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田光

国务院关于工资福利等四个暂行规定(草案)

的意义/丘申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一讲国家与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王绎亭

谈几种尸体现象与某些生前损伤的鉴别/文剑成第2期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学

改革的初步体会/华东政法学院马克思

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组

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杨峰

驳“新旧法律思想有内在联系”的谬论/王文升刘可元

国民党伪“六法”的反动实质/宋光江振良

关于法律和政策的若干问题

——对朱恩霖的“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一文的意见/赵擎

必须克服政法战线上的右倾思想/谢飞

对“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

的理解/王乃溁陈启武

辩护人必须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程荣斌

彻底批判人民律师工作中的资产阶级思想/林自强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问题的探讨/郭生

对“三角债”的初步探讨/李郊

中国最早的一部法医学——《洗冤录》/仲许

关于户口登记的几个问题/君芝

谈我国对年老体弱职工的关怀/夏焕瑶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二讲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

国家/齐乃宽

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席祖德第3期王造时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思想

基础/何海晏

关于双务合同中的客体问题的讨论/周大卓

国民党伪程序法的反动实质/江振良宋光

驳“右派分子”梅泽濬关于犯罪产生原因的

谬论/李保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

制定单行法规是合法的

——驳“右派分子”吴家麟的谬论/张衍杰

辩护人发现被告人隐瞒的犯罪事实

必须揭露/李星桥

应当批判辩护人的“有利被告论”/黄怡祥

彻底批判“有利被告”的谬论

——对“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

一文的检查/罗荣

社会主义法律的概念和特征/吴大英

关于遗嘱继承问题的初步探讨/郭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分问题/金钟

【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

上海法学界热烈讨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

问题/编者

再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丘日庆

有关国际法的性质与体系的几个问题/刘家骥

关于国际法体系的几点意见/杨殿陛

略论现阶段三种国际法体系/胡文治

谈目前国际法的体系/耿福成

关于正确认识与处理当前的离婚问题

——与幽桐同志商榷/刘云祥第4期肃清旧法观点克服右倾思想巩固人民民主

专政/许建国

华东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初步总结/华东政法学院

政法工作“大跃进”/田戈

必须在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张耀儒

依靠群众办案的若干体会/邹宪民

刑事案件也可以下地区办理/陆全惠

从一件案件来看下地区办案的好处/瞿秀瑾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批判

——从老根上清算“右派分子”关于民主、

自由、法制等的谎言/叶孝信

对敌人必须专政到底

——驳“右派分子”刘焕文关于人民民主

专政问题的谬论/李仲成

【讨论】

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编者

略论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万山

【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

现在只有社会主义国际法体系/张汇文

现阶段有三种国际法的体系/江海潮

现在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国际法

体系/平明

【讨论】

当前婚姻纠纷的处理意见/编者

对离婚案件调解程序的一些意见/甄忆蓉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四讲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

领导力量/翟廷晋第5期如何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谢飞

从两类社会矛盾看犯罪的矛盾性质/王文升

杨一平刘可元

关于犯罪性质问题的几点意见/乙公

民法与专政/赵炳霖

关于民事纠纷的性质的看法/高呈祥

【栏目】政法工作“大跃进”

上海市卢湾区公安、检察、法院改进了协作

关系/徐震东

广州市公安、检察、法院举办了联合办案

“试验田”/宋克俭

贵州省仁怀县“三员”下乡就地审判的经验/林凤池

河北省通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方法的

跃进/张亚东

采取辩论会方式解决复杂难案的几点体会/王敏

打掉官气,联系群众,办好案件/缪宝兴

驳徐亚夫的“防错论”/杜祥坤

驳韩述之“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已过时了”的

谬论/肖一华

驳“被告人上诉案件不能加重处刑论”/黄汝坚

驳斥“右派”对联合提名和等额选举的污蔑/华国全

贪污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初步研究/杨一平

李保民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人民内部纠纷的重要

方法/郑仁

当前农村家庭纠纷案件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石正凯石静斋郑清琪柴笑尘

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光博

从法律的特殊性来谈法学研究上的厚今薄古/刘家骥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五讲社会主义的法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

工具/王绎亭石国强第6期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发表一周年/编者

民法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也解决敌我矛盾/张企泰

关于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问题/黄汝坚

肖一华

在国家消亡问题上批判现代修正主义/万山

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孟杰

关于农村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丁敏

克千

我们是这样帮助和指导里弄调解委员会进行

工作的/刘同乐孙世乐

爱国公约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周乃杨

上海市榆林区政法部门是怎样处理青少年犯罪

问题的/沈贵龙萧洪亮

民主辩论是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式/魏焕华

“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的

基本指导原则/陈启武

驳韩述之“法律脱离政治”的谬论/田任平

我国的肃反工作是成功的、先进的

——驳斥徐亚夫、韩述之对肃反政策的污蔑/李勋

对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等几个问题的认识/钱宝谨

谈谈我国选举制度的优越性/竹均

学习列宁的教导,加强救灾工作/董光

审判制度和法律手续不能一概否定/罗素全

法学教学中厚古薄今的倾向必须克服/萧枝苹

参加农业劳动锻炼的一些体会/王克千史文清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六讲社会主义法制/石国强陈业精第7期对政法工作者贯彻总路线的一些意见/叶军

关于司法工作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几个

问题/许泉陈泽政

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处理案件

——在上海法学会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

毛荣光

两类矛盾学说对刑法科学的指导意义/杨一平

应该深入学习毛主席的国家学说

——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发表一周年/傅季重翟廷晋齐乃宽

我对民事违法行为的矛盾性质的认识/林云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商榷/岳占禄

关于犯罪的矛盾性质的商讨/罗素全

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创举/严则

对有关调处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意见/赵德魁孙承基阎为群

湖北枣阳、沔田、沙市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的经验/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推行爱国公约办公室

就地审判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新发展/杨鹏

罗时润

依靠群众解决了一件买卖合同的纠纷/张耀儒

几年来我在别古庄人民法庭是怎样工作的/刘泽钧

正确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方针/杨克祥

漫谈公安人员为群众办好事的问题/史石

故意杀人与故意重伤身体致死的区别/C.鲍罗金

【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

第七讲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与法在社会主义

革命与建设中的作用/齐乃宽

对《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一文的

质疑/刘家禾第8期必须制止殖民主义者对西亚的侵略/赵经

美英武装干涉黎巴嫩和约旦是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斥艾森豪威尔7月15日咨文中的

所谓法律根据/胡文治

驳斥美英帝国主义侵略黎巴嫩和约旦的无耻

借口/丘日庆

美英帝国主义侵略西亚的石油气味/刘家骥

必须做好务“虚”,更好地为总路线服务/齐中山

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从根本上改革教学/李文钧

在司法工作中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

矛盾/尤全昌陶中何重耳韦安元

从刑事犯罪中看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化问题/叶军

运用两类矛盾的学说解决一件群众闹事问题/曹亚峰金树森石正凯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认识/张麟

马岷山

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群众路线的几种做法/赵德魁赵学文

对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点滴体会/金匀

关于查破、处理积案的一些意见/君芝

上海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是怎样开展法律讲演的/王敏群良

正确贯彻审判工作中的辩护制度/宋鑫春

关于分片包干的做法和体会/辽宁省盖平县人民

法院

关于农村调处委员会组织形式的探讨/金文

适用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高呈祥

党的政策是具有最高科学性的理论/杨一平

【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

大跃进的事实证明政法工作能够大胆设想/甄忆蓉

政法工作者想、说、做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孙继珍

思想解放,就能在工作中创造奇迹/周云发

大胆设想和犯错误是两回事

——我对错误的切身体验/刘家禾

彻底扫除三种思想障碍/张耀儒

政治性强,有利于改造自己;单纯地怕,并不能

不犯错误/刘剑辉

只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才能克服教条主义/

瑞亭点工第9期联大通过美英撤军决议仅是斗争的开始/刘家骥

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是伟大的群众路线/

忻元锡

司法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群众路线/王亚东

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民司法工作/李养龄

运用矛盾法则,掌握专政武器/子伟

不能说一切刑事犯罪都是敌我矛盾的性质/赖传祥

从一件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看审判思想/谢桂生

采用群众辩论方法处理案件的几点做法和体会/王云生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纪教育/解连河

民事审理应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王和亭翁德良

六安县徐集人民法庭在大跃进中的审判活动/晋少东

云霄县下河人民法庭是怎样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王英才

我是怎样做书记员工作的/纪琼英

对盗窃犯罪的初步研究/张耀华陈显静

自杀还是他杀(案例分析)/乃路

【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

为什么会有人思想不能解放呢/陈庆年

又红又专,就能解决怕犯错误而不安心政法

工作的问题/计国豪

政法理论上需要“敢想、敢说、敢做”/岑堃

从规章制度的改革,看政法干部思想解放的

必要性和可能性/乙敏

公证工作也能敢想、敢说、敢做/赵德

发挥了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原则性/饶孝章

大胆设想必须建立在马列主义基础上/遥野

思想解放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张景厚

编后记

内容摘要:

《法学的历史(第12卷):刑法·下卷(2003年-2011年)》主要包括近十年来刊发于《法学》月刊上的刑法文章。
  所选文章有一半左右是针对国内外的热点刑法问题展开的专题研究,如针对死刑问题、危险驾驶入刑问题、天价过路费案、刑法修正去向问题等展开的专题笔谈,这些文章既针砭时弊,又充满怀疑精神,这无疑突出反映了《法学》月刊时刻关注司法实践中的重大前沿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办刊宗旨。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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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183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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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8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3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法学的历史是法律出版社于2012.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14.04-53 ,D909.1-53 的主题关于 刑法-文集 ,法学史-世界-文集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