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9
定价:20.0
本书的第一部分,讨论个人法律人格。第二部分,讨论团体法律人格与商事法律人格。第三部分,讨论人对物的支配事实与法律构造。第四部分,讨论让与担保与典制、遗失物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及公物物权。张翔,1969年4月出生于陕西临潼。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3]司法考试国家级辅导教师,司法考试民法国家级辅导教师。自1997年研究生毕业至今,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从事民商法学教研工作。2003年以前主要从事物权法领域占有制度的研究,代表性研究成果是《从占有到物权》(《法律科学》2001年第4期)和《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及其实现》(《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两篇论文。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民法上的人与物之支配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文库 | ||
9787519739911 如需购买下载《民法上的人与物之支配》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6 × 23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