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98.0
本书作者主持“法律史学创新工程”30余年,本书是其有关开拓法史研究重要研究成果的结集。书中所述,涉及到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化教育诸方面的法律制度,故本书不仅对法律史学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行政制度史、经济制度史、军事史、文化教育史有重要参考价值。
论文
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
一 全面认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二 客观地阐述古代法律的功能和法制发展的规律
三 实事求是地评析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四 正确地表述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
一 历代法律形式与法律体系概述
二 律的功能、法律地位及编纂体例的变化
三 令典、会典的沿革
四 君主诏令和格、式、敕、制书等的编纂
五 例的法律形式及功能的演变
六 地方立法及其载体
中华法系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误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说质疑
一 围绕“诸法合体、民刑不分”说的探讨
二 “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不是中华法系的特征
三 律典“诸法合体、民刑不分”说值得商榷
四 重新认识中华法系
古代例的发展演变及其历史作用
一 例的形成、发展和法律地位的变迁
二 如何看待前人对例的批评
三 例的历史作用
关于中国古代地方法制的几点认识
一 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地方法制
二 几个基本概念
三 古代地方法制的时空框架
四 古代地方法制的发展阶段
五 古代地方法制的演变趋势
六 古代地方法制的历史作用和地方性法规的特色
中国古代匦函制度考略
一 匦函的源流及其创制
二 匦函的功能和性质
三 匦函的管理
四 匦函在五代、两宋的实行情况及其变化
明代则例的编纂及其对调整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
明代地方法制初探
一 明代地方立法概述
二 地方性条约的编纂
三 以告示为载体的法规法令的发布
四 中央制定的地方特别法
五 明代地方执法与司法制度的发展
十一种明代判牍版本述略
清代则例纂修要略
引言
一 顺治、康熙时期:则例编纂的沿革和创新
二 雍正、乾隆时期:则例纂修逐渐走向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 嘉庆至清末:则例纂修的发展和完善
四 清代则例编纂的成就
清代的省例
科研成果序跋
《明初重典考》后记
《明大诰研究》序
《中国法制史考证》总序
《中国法制史考证续编》总序
《历代例考》绪论(节选)
《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研究》后记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前言
《洪武法律典籍》点校说明
《明代条例》点校说明
《皇明诏令》点校说明
《皇明条法事类纂》点校说明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序
《明代法律文献》整理说明
《皇明制书》整理说明(节选)
《中国监察制度文献辑要》序
《中国古代地方法律文献》前言
《古代榜文告示汇存》序言
《中国律学文献》序
《历代珍稀司法文献》前言
《新编文武金镜律例指南》整理说明
《历代判例判牍》前言
《刑案汇览全编》整理说明
《古代判牍案例新编》前言
附录
利用新材料,发展新思维,重述中国法律史
主要科研成果简介
杨一凡教授主持“珍稀法律文献整理”“法史考证”“重述法律史”三大学术工程30余年,《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是其有关“颠覆旧成说”和“挖掘新史料”“开拓法史研究新领域”“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方面重要研究成果的结集。书中新见迭出,内容涉及中华法系、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古代律学和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化教育、司法、地方诸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上千种稀见法律文献的版本。《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不仅对法律史学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行政制度史、经济制度史、军事史、文化教育史和文献学有重要参考价值。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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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9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4 × 17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