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7
定价:28.0
核能规制具有不同于一般政府规制的特点,其对传统行政法的理论革新,特别对国家权力的配置模式转换提出了要求。基于核能规制,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的内涵与范围有所变动。核能规制中的立法调控方式采用开放的法律结构,丰富了法律保留和法律明确性的内涵。行政规则是核能法中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重要手段,核能规制要求对传统的行政规则理论予以反思。法院对核能规制的司法审查,不能简单地套用判断余地理论。核能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体、因果关系判断、赔偿数额确定,应结合核能规制的特点,在营运者与国家之间进行分配。本书对核能规制模式的探讨,对我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书为我们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合作项目。之前出版的专著有《宪法权力解读》《民法视野中的情谊行为》。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承诺全部采用北大社版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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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8 × 26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