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法律实务

工程索赔法律实务

郭兴隆, 编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22.0

书籍简介:

本书作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建设工程案例为研究基础,结合律师诉讼实践与法学理论知识,对建设工程索赔纠纷中常见、疑难、复杂的问题加以提炼和总结,采用问答的形式,向读者提供了明确的答案和颇具实务操作性的处理思路。本书可以为从事建设工程索赔诉讼的律师和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简捷、有效的帮助,同时,对于施工企业的经营人员、施工管理人员、造价结算人员以及清欠人员来说,本书也会对其开展相关工作、处理相关问题有所裨益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索赔法律实务问答 1.建设工程未办理任何报批立项和建设手续,人民法院 将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2.建设单位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由未进行招标,人民 法院将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承发包双方签约在先,后又履行招投标程序的,人民法院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5.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不明确,人民法院能否根据招标文件 对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6.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具有转包 性质的,人民法院如何定性 7.施工企业以联营方式将承建工程转交联营方建设的, 人民法院如何定性 8.怎样认定名为购房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性质, 其意义是什么 9.“工程总指挥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10.如何界定“项目开发人”与“项目产权人”并享受 政府优惠政策 11.“建设单位”与“发包人”有什么区别 12.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应否承担发包人的义务 13.发包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诉讼风险是什么 14.施工方包工包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15.施工合同中约定“甲供材不进入结算也不转账”的法律 风险是什么 16.承包方诉讼中提供的设计变更单未经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变更部分能否计价 17.当事人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施工合同,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资料后未予答复,人民法院是否 会直接认定承包方的工程结算造价 18.在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发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承包方 结算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如何确定工程造价鉴定 义务人在何时提出鉴定申请才有效 19.施工合同约定了发包方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承包 方结算值,双方就结算对项工作另行达成协议但 最终未能定案,能否再适用合同中约定的默认条款 20.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与鉴定结论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1.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与审计结论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2.工程造价鉴定结论与审计机关审计结论不一致时, 以哪个为准 23.对固定价格的施工合同,人民法院是否会依据鉴定结论 确定工程造价 24.大包干合同解除后,人民法院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25.发包人委托咨询公司审价,承包人代其支付审价费 取得的审价报告,人民法院能否以此认定工程造价 26.承包方与发包方委托的第三人作出的没有发包方 盖章的结算书,人民法院能否以此确定工程造价 27.协助发包人结算对项的第三人没有审计资质,人民法院 如何认定审定结算书的效力第二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附录 相关裁判索引

内容摘要:

郭兴隆编著的《工程索赔法律实务》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建设工程案例为研究基础,结合律师诉讼实践与法学理论知识,对建设工程索赔纠纷中常见、疑难、复杂的问题加以提炼和总结,采用问答的形式,向读者提供了明确的答案和颇具实务操作性的处理思路。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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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090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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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人民法院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2.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工程索赔法律实务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11.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65 的主题关于 建筑工程-经济合同-索赔-基本知识-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