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精品案例评析

民事行政精品案例评析

刘建国, 编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20.0

书籍简介:

本书是民事、行政案例及其评析。

书籍目录:

合同纠纷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如何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未经欠款人、担保人签名,而是由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3.司法鉴定能否作为认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依据?

4.以他人名义参加互助会,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由谁承担?生效判决既判力的适用范围应如何界定?

5.能否以首付款收据及房产商部门经理证言证实商品房买卖关系成立?

6.运输过程中货物毁坏的实际损失额应如何确定?

7.城市规划变更导致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应如何处理?

8.如何在数份证据材料中确定优势证据?

9.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转让的土地面积包括了道路及河流留地的面积,该合同是否有效?

10.产权转让合同中未包括的隐性盈亏,是否属于应履行之合同义务?

11.在收货凭证上签名,就一定是购货人吗?

1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可否作为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

13.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价款未提出异议,是否表示合同成立?

14.对经常外出但有成年家属同住的当事人能否适用公告送达?

15.房产公司交付未经综合验收的房屋,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16.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时,该如何采信证据?

17.能否仅凭“领(付)款凭证”上“预付款”三字就认定为预付款?

18.没有明确鉴定结论的鉴定书可否作为证据采信?

19.催款谈话记录可否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20.对同一争议事实可否作出两次民事判决?

21.工程建筑面积未经鉴定,法院能否仅根据当事人的诉称进行认定?

22.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应注意什么?

23.如何认定企业的性质?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别在哪里?

24.赊欠货款的买卖关系中,买受人出具没有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怎样计算?

25.诉讼时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怎么办?

26.超出代理权限的民事行为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27.村集体对外招标发包时,街道干部对招标规则作出的解释是否有效?

28.《经销协议书》确立的是买卖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29.超出保证期间,是否还要承担保证责任?

30.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如何确定?

31.公安机关的扣押行为导致货物运输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32.全球经济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猛涨是否属于情势变更?被确认无效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能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权属纠纷

33.股东要求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应如何处理?

34.确认企业股东资格的依据是什么?

35.当事人对产权登记被撤销的房屋主张所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36.物权登记的公信力是否影响不动产内部权利人的共有权?

侵权及不当得利纠纷

37.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就不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吗?

38.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时,举证责任能否转移至另一方?

39.在一方当事人无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否依推定认定该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40.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否再次起诉?

41.共同侵权人应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雇工在建房时受伤,业主是否赔偿?

43.合同主体变更后发生事故,原承包方是否仍应承担责任?

44。混合过错的人身损害案件,法院能否仅以一方的加害行为,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

45.雇工在作业期间受伤的误工费应从何时起算?

46.当事人双方均驾驶无牌机动车,一方违章引发事故的,责任该怎样认定?

47.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能否认定侵权?48.伤残者提出的护理费赔偿请求应否支持?

49.无合同义务的一方代为支付城建配套费,对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50.不当得利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是否仅限于现存利益?如何确定返还财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51.购买未经过户的车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婚姻家庭纠纷

52.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以及债权、债务未予确认,该如何处理?

53.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出具的借条,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原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54.丈夫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给女儿,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55.在结婚登记之后作产权登记的农村房屋,就一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56.离婚前的债务,丈夫在离婚后出具借条,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7.个体企业家庭中如何确定家庭共有财产?订立“分吃分住协议”能否代表分家析产?

58.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认定?法律对生活困难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何规定?

行政纠纷

59.教师因在上班期间受伤与学校发生的待遇、福利争议是否属于人事争议?

60.复议前置是程序前置还是实体前置?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起诉对象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还是不予受理决定书?

内容摘要:

  当事人对产权登记被撤销的房屋主张所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就不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吗?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以及债权、债务未予确认,该如何处理?等等。作者用实际的案例帮助读者理解民事行政法律。
  本书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刘建国检察长任主编,参加撰稿的作者都是直接从事民事行政检查抗诉工作的一线同志。每个实际案例分成案情、裁判、评析三个部分,首先介绍案件事实,然后尽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法理,着重对案件的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探讨,帮助读者理解、掌握。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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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80226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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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装帧平装
页数 200 印数 5000

书籍信息归属:

民事行政精品案例评析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7.0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5.05 的主题关于 民事诉讼-案例-分析-中国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