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8.0
本书的重要内容就是对检察机关防止冤错命案的理性思考。作者提出了一系列防止冤错命案的措施。其中具有创新意义的有四,一是准确定位。二是以“准”为核心,坚持客观证据的审查模式和方法。三是要根据“检察一体”原则,组建以“捕、诉、技密切结合的协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新刑诉法严禁刑讯的机制和措施,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正确地适用“疑罪从无”的处理方法。
第一章 冤案扫描中的检察思考
一、近年来发现的国内冤假错命案
(一)被害人“亡者归来”
(二)真凶现身
(三)司法机关主动纠错
二、对13起冤假错案件基本情况的分析
(一)单独犯罪多,共同犯罪少
(二)被告人大多处于社会阶层的中下层
(三)犯罪嫌疑人多因与被害人有某种关系而被认为涉嫌犯罪
(四)案件发生地既有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
也有东部发达地区
(五)被告人在宣告无罪前,多数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六)刑讯逼供普遍并且情况严重
(七)无罪证据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三、域外刑事错案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一)域外刑事错案介绍
(二)为什么冤假错命案古今中外都无一幸免
(三)启示
第二章 刑事司法体制的历史沿革与我国命案办理的现状
一、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沿革
(一)奴隶社会刑事司法制度
(二)封建社会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古代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国中世纪刑事司法制度
(三)近代诉讼模式和自由心证制度
三、中西方办理刑事案件的异同
四、我国命案办理整体趋势在不断发展进步
(一)对命案的重视程度以及命案的侦破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二)司法制度不断趋于完善
(三)刑事科学技术在借鉴中快速发展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度以及侦查的科学化、规范
化、精细化程度是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
第三章 当前我国命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命案办理的中国式“潜规则”
二、思想理念上的准备不足
(一)对命案的重视程度始终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
(二)无罪推定尚未深入人心
三、舆论审判与民愤
四、当事人的压力
五、现在的法学教育没有解决好司法人员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六、证据问题是命案办理的根本问题
七、侦查机关存在的问题
(一)命案侦查工作方面
(二)现行命案侦查机制存在的问题
八、命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有效辩护
(一)刑辩律师积极性低
(二)命案辩护律师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三)合理的辩护意见得不到采纳
第四章 检察机关在命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方面的问题
(一)把命案办理和其他一般案件同等对待
(二)命案质量出现问题和检察机关没有太大关系
(三)对于有可能是非法取得的口供是认可的
二、审查逮捕环节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对于命案审查逮捕的时间不足
(二)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决定缺少灵活度
(三)批准逮捕的后果严重
三、审查起诉环节的问题
(一)存在工序心理、过渡心理
(二)退回补充侦查措施效果很差
(三)自行侦查能力弱
(四)对于决定存疑不诉的案件监督乏力
(五)审判监督乏力
(六)非法证据排除缺乏操作程序
四、办案体制方面的问题
五、队伍专业化、业务素质方面的问题
(一)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
(二)业务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对检察机关防止冤假错命案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要找准一个定位――中流砥柱
二、要把握一个关键――审查批准逮捕
(一)以“准”为核心,把好事实关
(二)以市级院侦查监督部门为主体,办理命案的审查逮捕工作
(三)稳妥灵活使用附条件逮捕措施
(四)对于逮捕决定执行情况,必须加强监督
三、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
(一)认真解决好认识问题
(二)要做好出席命案现场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审查起诉工作
(四)要建立一支专门办理一审命案的检察官队伍
(五)建立捕、诉、技密切协作机制,准确及时解决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问题
(六)要强化监所检察部门监督职能作用
第六章 “刑事案件冤假错案防范机制构建”研讨会上的发言及对专家点评的回应
一、关于命案办理新机制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一)创新命案办理工作机制的动因
(二)对命案办理工作现状的反恩.
(三)命案办理新机制的内容
(四)命案办理新机制的运行成效
(五)命案办理新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与会专家的发言与点评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先生发言与点评
(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家弘先生发言与点评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王军先生发言与点评
(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先生发言与点评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先生发言与点评.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先生发言与点评
(七)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翟建先生发言与点评
(八)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晓东发言与点评
(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先生发言与点评
(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发言与点评
三、对各位专家点评的回应
第七章 附录
一、交通肇事背后的两起命案
二、姚静丽、姚青松涉嫌故意杀人罪案
三、南阳检察机关对命案机制的探索
参考文献
本书对检察机关防止冤错命案进行了理性思考,并提出防止冤错命案的一系列措施。一是准确定位,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中流砥柱”作用。二是以“准”为核心,坚持客观证据的审查模式和方法,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三是根据“检察一体”原则,组建以“捕、诉、技密切结合的协作机制”。四是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五是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正确地适用“疑罪从无”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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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7 × 23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