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25.0
本书是对交通赔偿方面的问答、条例、法规。
第一篇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2.事故认定书应多长时间做出?
3.不服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怎么办?
4.怎样对待公安交通部门主持的事故赔偿调解?
5.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6.怎样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伤残鉴定?
7.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不支付医疗费怎么办?
8.办案交警违法行使职权怎么办?
第二篇怎样打交通官司?
9.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到哪个法院去告?
10.起诉时赔偿款是否索赔的越多越好?
11.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12.司机是否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谁有权利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4.事故损害找谁赔偿?
15.事故损害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16.交警不认定责任如何赔偿?
17.劝朋友喝酒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18.好心施救引发事故如何赔偿?
19.如何应对诉讼欺诈?
20.为获赔偿款可否与死人结婚?
21.肇事司机为避债转移财产怎么办?
22.肇事车辆各方无责,两车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23.发生交通事故无票乘客能获赔偿吗?
24.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获赔?
25.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如何确定?
26.侵权与违约竞合以哪种方式维权更有利?
27.无偿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28.道路交通事故中残疾用具费如何赔偿?
第三篇保险公司怎样理赔?
29.保险公司因何拒赔?
30.保险公司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
31.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32.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33.保险理赔不认法院判决怎么办?
第四篇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34.一起事故造成三死两重伤,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35.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36.怎样为交通肇事当事人中请取保候审?
37.酒后或吸毒后交通肇事属于犯罪吗?
38.判刑后还要经济赔偿吗?
39.交通肇事刑事处罚后还要行政外罚吗?
40.交通肇事案件中什么情况适用缓刑?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5日)
前言
自从1886年汽车诞生至今,汽车给人们带来极度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美国著名学者乔治.威伦研究了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交通、消防与犯罪的问题后通过其著作《交通法院》告知世人:“人们应该承认,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今天国家最大的问题之一。它比消防问题更加严重,这是因为每年交通死亡的人数日渐增多,遭受的财产损失更大;它比犯罪问题更加严重。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跟整个人类有关,不管是强者还是弱者、富人还是穷人、聪明人还是愚蠢人,每一个男人、女人、孩子,只要他们在街道或公路上,每一分钟都可能遭遇交通事故。”据有关方面统计,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道路事故的人数约60万之众,这相当于每年有一个中等城市被摧毁;因车祸受伤的人多达1200万;在许多国家,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远远超过火灾、水灾、意外伤害等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总和及经济损失。因此人们称交通事故为“柏油路上的战争”,“文明世界的第一大公害”。
截止2007年6月,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量为1.52807598辆。仅占全球汽车保有量的2%,而每年有10余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约占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人数的15%20%。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今,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10余年居世界第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总死亡人数中已排在脑血管、呼吸系统、恶性肿瘤、心脏病、损伤与中毒以及消化系统等严重疾病之后,居第7位。有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在2002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8.5%,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与损失更是重大。仅以2000年为例,我国公安机关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616971起,因交通事故死亡98553人,受伤418721人,直接经济损失26.7亿元。经初步估算,也就意味着平均每天死亡300人,每4.8分钟就有1人死于车祸,相当于每天坠毁1架满载客人的波音777200型飞机。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加以立法规范。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的越来越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损害赔偿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大都很无助,“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车辆怎样定损?”、“怎样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保险公司因何拒赔?”等等,特别是对一些已经为交通事故支付了巨额医疗费的当事人,经济十分困难,无钱请律师,他们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处理交通事故,参与交通官司。为了能够使交通事故当事人“无钱打得起,有理打得赢”交通官司,作者以办案律师的视角,从办理过的交通事故纠纷的个案出发,出版一本让读者一看就懂,一用就灵的书。这就是本书出版的缘由。希望它能成为读者身边的交通律师,交通事故当事人家中的法律顾问。
本书以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为基础,深刻剖析作者承办的40个典型案例,力求覆盖交通事故纠纷全程中的难题。以通俗易懂的[律师说案]、[以案说法]、[策略提醒]、[法理探讨]、[法律依据]五个栏目,力克市场上大部分同类书要么法条堆砌,要么理论性太强抽象难懂的弊端,使读者能够对号入座,从个案中找到自己解决具体问题的钥匙。
本书除交通事故当事人外,还可供法学院学生、律师界同仁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学习研究使用。
最后要给读者交待的是由于本人水平有限,且本书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及复杂性,再加上我国关于道路交通立法的时间短,各法律部门及规范之间冲突现象客观存在,这就为交通事故的司法实践带来一些困难和难题,有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争议,各种观点同时存在,因此作者关于具体案件处理的观点与个案的解决方法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足与问题,恳请专家及读者指正。也欢迎大家到北京交通律师网(http://www.bei-jingjtlawyer.tom)进行反馈与意见交流。
董来超2007年10月
本书以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为基础,深刻剖析作者承办的40个典型案例,力求覆盖交通事故纠纷全程中的难题。以通俗易懂的[律师说案]、[以案说法]、[策略提醒]、[法理探讨]、[法律依据]五个栏目,力克市场上大部分同类书要么法条堆砌,要么理论性太强抽象难懂的弊端,使读者能够对号入座,从个案中找到自己解决具体问题的钥匙。本书除交通事故当事人外,还可供法学院学生、律师界同仁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学习研究使用。 交通专家律师与您分享亲自办理的40个典型案例,覆盖交通事故纠纷全程中的难题。以通俗易懂的【律师说案】、【以案说法】、【策略提醒】、【法理探讨】、【法律依据】五个栏目,力克市场上大部分同类书要么法条堆砌,要么理论性太强抽象难懂的弊端。使读者对号入座,从个案中找到自己解决具体问题的钥匙。【作者简介】 董来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毕业。曾经供职于地方交通局、交通部部属高校、交通部办公厅。创意筹办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创办北京交通律师网,在央视法制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策划主讲交通事故索赔节目。近年来,董来超律师率律师团队,免费接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咨询20000多起,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交通事故案件200多起,其中涉及死亡或重伤残的案件50多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最大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的1000万元(2005年浙江湖州1008特大交通事故死亡22人伤14人),重大涉外交通事故案件4起。参与代理12.14北京八达岭特大交通事故、11.14山西特大交通事故等全国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涉案当事人从普通百姓到机关干部及外国友人、企事业单位。从司法判例上实践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各类法律适用问题,如事故司机无责赔偿问题、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主体问题、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问题、出借车辆发生事故赔偿问题、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车辆贬损值问题、交通肇事逃逸问题、交通事故致残伤残鉴定问题、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事故责任认定申诉问题等。律师代理案件除北京各区外还分别涉及河北、浙江、山西、陕西、内蒙、辽宁、天津、四川、云南等省市。在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失索赔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取得较好的效果。2006年7月26日始,董来超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19期交通事故索赔节目(每期45分钟)。多次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北京汽车报等媒体专访。并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讲授《民法》、《合同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学理仑》等课程。多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交通律师以案说法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专家律师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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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0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350 | 印数 | 8000 |
交通律师以案说法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7.0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145 的主题关于 交通运输事故-赔偿-案例-分析-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