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5.0
本书以最新的德语版的《奥地利民法典》作为翻译的对象,全面、准确地翻译了该法典的全部内容,并在必要的部分增加译者的注释,以帮助读者理解法条的含义。另外,该书的序言部分还对《奥地利民法典》的产生过程和修改变迁进行介绍,并探讨其在比较法上的地位和价值。
序编 民法的一般规则
第一编 人法
第一章 关于人的身份和人的关系的权利
第二章 婚姻法
第三章 父母与子女关系法
第四章 受托照顾人的照顾
第五章 管理、其他的法定代理和预防性代理权
第二编 财产法
财产法之第一分编 物权
第一章 占有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三章 因先占而取得财产
第四章 因添附而取得财产
第五章 因交付而取得财产
第六章 担保物权
第七章 役权
第八章 继承权
第九章 遗嘱
第十章 候补继承人和后位继承中的受益权
第十一章 遗赠
第十二章 遗嘱的限制和撤销
第十三章 法定继承
第十四章 特留份以及特留份和应继份中的归扣
第十五章 遗产的占有
第十六章 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共有
财产法之第二分编 对人的财产权
第十七章 合同和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
第十八章 赠与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使用借贷合同
第二十一章 消费借贷合同
第二十二章 委托合同及其他类型的事务处理合同
第二十三章 互易合同
第二十四章 买卖合同
第二十五章 租赁合同和永佃合同
第二十六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七章 关于财产共有的合同(合伙合同)
第二十八章 婚姻协议和对妆奁的请求权
第二十九章 射幸合同
第三十章 损害赔偿法
第三编 人法和财产法的共同规定
第一章 权利和义务的强化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的消灭
第四章 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
译后记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的制定《奥地利普通民法典》(Allgemeines Bürgerliches Gesetzbuch,简称ABGB)颁布于1811年6月1日,并于1812年1月1日生效。本法典名称中的“普通”实际上意味着,其属于私法的一般法,也就是说,其是适用于所有私主体的法。与之相对应的是私法的特别法,即仅适用于特定人的团体或者特定阶层的法。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然法的法典编纂过程中,《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和《普鲁士一般邦法》一起成为三大经典的私法法典。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2012年7月25日修改)》颁布于1811年6月1日,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然法
的法典编纂过程中,其与《法国民法典》和《普鲁士一般邦法》一起成为三大经典的私法法典。该法典采纳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体系,包括四个部分:序编“民法的一般规则”、**编“人法”、第二编“财产法”,第三编“人法和财产法的共同规定”。该法典具有浓厚的自然法色彩、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并确立了诸多开创性的规则,在比较法上具有重要地位。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302323365 如需购买下载《奥地利普通民法典》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6 × 19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4000 |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是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13.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52.13 的主题关于 民法-法典-研究-奥地利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