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

新民事诉讼法

许士宦,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8.0

书籍简介:

本书由邱联恭教授发起并组织的民事诉讼法研究基金会参与编写,本研究会为台湾首屈一指的民诉研究会,每年集合台湾地区此领域菁英,收录一次性发表当年研讨会的重要论文,于文后注明原刊载论文的期别及年月,命名为《民事诉讼法之研讨》,该内容常列为台湾地区学术与实务研究者的指标性学术研究成果。本集集合台湾民诉界实务与学界菁英作者群。历年来有许多台湾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学者相继加入,对于推动台湾民事程序法研究之进展及革新,贡献匪浅。本书对大陆民事诉讼领域的学术发展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并对即将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有一定的参考。

作者介绍:

许士宦,台湾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定委员会委员,“司法院”破产法研究修正委员会委员。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战后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史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德国与日本民事诉讼法学之继受及批判

第三节 新民事诉讼法学之形塑及开展

第四节 结语

第二章 民事诉讼之程序权保障——以通常诉讼程序当事人之程序权为中心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辩论权与声明不服权之实质保障

第三节 程序处分权与程序选择权之合理扩张

第四节 结语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修正后之诉讼标的理论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诉讼标的之选定与诉之客观合并

第一章 战后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史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德国与日本民事诉讼法学之继受及批判

第三节 新民事诉讼法学之形塑及开展

第四节 结语

第二章 民事诉讼之程序权保障——以通常诉讼程序当事人之程序权为中心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辩论权与声明不服权之实质保障

第三节 程序处分权与程序选择权之合理扩张

第四节 结语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修正后之诉讼标的理论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诉讼标的之选定与诉之客观合并

第三节 诉讼过程审判对象之调整与更行起诉

第四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与再诉

第五节 结语

第四章 反诉之扩张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反诉范围之扩充

第三节 强制反诉与法院之阐明

第四节 结语

第五章 诉讼系属中系争物移转之当事人恒定与判决效扩张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诉讼系属中系争物移转之当事人恒定

第三节 本诉讼之判决效力及于系争物受移转人

第四节 结语

第六章 集中审理制度之新审理原则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集中审理制度之新审理原则

第三节 新审理原则之实践上问题

第四节 结语

第七章 行为责任之举证责任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行为责任之举证责任

第三节 举证责任之作用、机能

第四节 结语

第八章 证明妨碍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证明妨碍之行为态样

第三节 证明妨碍之制裁

第四节 结语

第九章 逾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之失权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逾时提出驳回之态样

第三节 逾时提出之驳回与程序基本权之保障

第四节 结语

第十章 法定诉讼担当之判决效力主观范围

索引

内容摘要:

《元照法学文库:新民事诉讼法》叙述20世纪30年代继受自德、日等国之“民事诉讼法”施行台湾地区以后,历经20世纪80年代以来20年之论争、批判,终于2000年左右被大幅度修正,借以落实宪法理念而保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之实体利益及程序利益。如巩固当事人之程序主体地位、扩张反诉制度、平等保障被告攻防之机会等。而在审理模式上,改采集中审理主义,充实审理及促进诉讼。要求当事人践行提出证据以证明对其有利事实之举证责任,课以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至于对受本诉讼之判决效力影响之利害关系人,则增设法院职权通知及第三人撤销诉讼等程序制度。

编辑推荐:

2003年修订之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所倡论之程序保障,系兼含有关达成慎重而正确的裁判之程序保障及有关达成迅速而经济的裁判之程序保障两方面意义,而以追求确定存在于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之平衡点上真实为首要目标。并且,在重视事前的程序保障之同时,视野亦已扩展于强调事后的程序保障对于赋予程序参与机会之重要性。此类程序保障论之深化,均延伸为前导研拟制定多项新法规定之基础法理。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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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12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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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13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5000

书籍信息归属:

新民事诉讼法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3.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7.580.510.4 的主题关于 民事诉讼法-研究-台湾省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