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

王虎华, 主编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50.0

书籍简介:

本书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基本原理以及现代国际法的基本理念。

书籍目录:

第一章国际法导论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际法的名称

二、国际法的概念

三、国际法的特征

四、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和规范体系

五、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二、国际条约

三、国际习惯

四、一般法律原则

五、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

第三节国际法的编纂

一、国际法编纂的形式

二、外交会议的国际法编纂

三、国际法委员会的国际法编纂

第四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西方学者的理论学说

二、中国学者的理论学说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

第五节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古代和近代国际法

二、现代国际法

三、中国与国际法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国际法主体

第四章国际法上居民

第五章国际法律责任

第六章领土法

第七章国际海洋法

第八章国际航空法

第九章外层空间法

第十章国际环境法

第十一章外交关系法

第十二章领事关系法

第十三章国际条约法

第十四章国际组织法

第十五章国际人权法

第十六章国际刑法

第十七章国际争端法

第十八章战争法

后记

内容摘要:

  国际法是法律,因为它具有规范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等一切法律所共有的特性。但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又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第一,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首先,国家是国际法主要的或基本的主体。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关系说到底是国家关系。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国际关系中,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同时也调整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第二,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和国际习惯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与被管辖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最高权威,在国家之上再没有超国家的权威。因此国际社会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构,国际法是通过国家之间签订国际协议,或者由各国公认的国际习惯而形成的。而国内法是由国家统一的立法机关来制定的。第三,国际法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协调意志。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际法同样也体现国家意志。但是,国际法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法律规范。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书名国际公法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丛书名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978730805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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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杭州出版单位浙江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5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装帧平装
页数 672 印数 3000

书籍信息归属:

国际公法是浙江大学出版社于2007.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9 的主题关于 国际公法-高等学校-教材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