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类型研究

行政诉讼类型研究

赵清林,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20.0

书籍简介:

本书研究成果属于基础理论范畴,它借助对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的研究,着重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给出了若干具体的条文建议,并配以简要的说明,以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来修订诉讼类型问题时的参考。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行政诉讼类型概说

第一节行政诉讼类型的界定

第二节行政诉讼类型的历史演变

第三节行政诉讼类型系统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与制度功能

第二章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现状、成因及发展取向

第一节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的现状

第二节我国行政诉讼非类型化的成因及应有的发展取向

第三节行政诉讼类型与诉讼程序基于我国现制的分析

第三章德国法系行政诉讼类型之详细考察以适法性要件为中心

第一节德国行政诉讼类型

第二节日本行政诉讼类型

第三节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类型

第四章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之系统重建(一)

第一节诉讼类型体系的配套原则、方法和制度

第二节我国应确立的基本诉讼类型

第五章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之系统重建(二)

第一节撤销诉讼

第二节课予义务诉讼

第三节一般给付诉讼

第四节确认诉讼

代结语: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若干条文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从立法论的角度,综合运用概念界定、历史分析、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法,主要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除导言和结语外,全书共包括5章。第一章探讨了行政诉讼类型的概念、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以及作为行政诉讼类型发展最新趋势的系统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制度功能。第二章探讨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诉讼类型方面的现状、成因及发展取向。第三章分别对德国以及深受德国法影响的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第四章和第五章即正式着手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进行一种系统性的重建。书末代结语中,笔者给出了若干具体的条文建议,并配以简要的说明,以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来修订诉讼类型问题时的参考。  在权利义务关系日益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如何确保法律上的权利能得到完整、有效的救济,已成为各国诉讼制度努力的方向和发展的目标。而诉讼的类型化,即针对不同的法律争议或者权利救济需求,在综合考虑实体法律规范、司法权能和诉讼经济等因素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不同的诉讼程序规则和判决方式,以形成一个诉讼法上完整的、有效的权利救济体系,便成了一种逻辑上的必然选择。在此意义上,凡法治和权利保障得到确立的国家,无论其法律传统如何,其诉讼制度都必含有某种类型化的逻辑和思路。但实际上,因为法律传统的差异,诉讼类型的概念和理论,自始就仅仅在大陆法国家才被明确提出,才得到系统、深入的研究,也才在成文法典上得到体现。  与民事诉讼早在19世纪就已形成了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和形成诉讼的相对稳定的诉讼类型体系相比,行政诉讼的类型化直到20世纪中期才开始起步,在此之前,欧洲大陆国家的行政诉讼几乎仅限于撤销诉讼(形成诉讼的一种)。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发展与20世纪初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行政和行政法的总体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是行政权力的扩张、行政活动方式的多样化以及与此相应的法治观念的转变、权利保障的加强和司法功能的强化等历史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兼之有民事诉讼类型的理论和制度作为参照,行政诉讼的类型化虽然起步在后,但发展迅速。以德国行政诉讼制度为例,至今已形成了包括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一般的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在内的基本的行政诉讼类型体系,从权利救济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来看,堪称完善。  新中国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均奠基于20世纪80年代,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法出台之时,因直接秉承了德、日等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制度,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和形成诉讼的诉讼类型体系就已得到了立法、理论和实务的普遍肯定,而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制定虽然大量参照了民事诉讼法,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界、实务界,对于诉讼类型却长期缺乏基本的问题意识。其深层次原因应在于,实体的行政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行政法学的研究尚未发达,不过直接原因则可能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过于狭窄。时至今日,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无论是行政法制度的建设,还是行政法学的研究,在我国均已有了长足的进步,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也早已成为各界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有可能来探讨建构我国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体系的问题。实际上,20世纪末以来,已有不少学者开始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但总的来说,现有研究在基本概念的理解上,在研究方法的规范性上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其研究结论亦颇有可商榷的余地。  本书从立法论的角度,综合运用概念界定、历史分析、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法,主要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除导言和结语外,全书共包括5章15节,约二十万字。其基本思路、观点和内容如下:  第一章探讨了行政诉讼类型的概念、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以及作为行政诉讼类型发展最新趋势的系统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制度功能。  第二章探讨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诉讼类型方面的现状、成因及发展取向。指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已存在某种类型化的萌芽,其问题不在于欠缺某种特殊的诉讼类型,而在于总体上欠缺“诉的意识”,并认为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将来的发展应当取向于德国法系。  第三章基于前文有关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未来发展取向的判断,出于借鉴的需要,分别对德国以及深受德国法影响的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  第四章和第五章即正式着手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进行一种系统性的重建。其中,第四章首先研究行政诉讼类型体系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各种原则、方法和制度在我国确立和运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其次明确提出我国应确立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一般的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四种基本诉讼类型;最后就当前学界热烈讨论的客观诉讼和公益诉讼,表明本书的立场和基本观点。第五章充分借鉴德国法系先进立法、学理和实务经验,分别讨论了前文提出的四种基本诉讼类型的适用对象、适法性要件以及彼此间在适用上可能存在的关系。  书末代结语中,笔者给出了若干具体的条文建议,并配以简要的说明,以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来修订诉讼类型问题时的参考。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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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上大法学文库
978750368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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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0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行政诉讼类型研究是法律出版社于2008.0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5.304 的主题关于 行政诉讼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