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

徐国栋,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49.0

书籍简介: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是人类历史上仅次于《圣经》的影响大的书,它奠定了近代以来所有民法教科书和民法典的基本问题域,汇集了较合理的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被誉为“西方文化的基础设施”。其影响表现之一是历代不断有人为它做评注:有如下列在中文世界上,尚无一部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著名学者徐国栋教授从1988年开始,就以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作为其罗马私法课程的教材。20多年教学经验,累计成他自己的《法学阶梯评注》。写作中汲取了许多西文的《法学阶梯评注》的成果。如果出版,不仅是第一部对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而且是第一部对西方古典著作的评注类作品。

作者介绍:

徐国栋,别号东海闲人。1961年生于湖南省益阳市。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主研民法基础理论和罗马法。先后在大陆法系的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和英美法系的哥伦比亚大学访学。从1978年至1991年,在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收尽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又次第在江西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历尽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最后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修成博导。可用一部民法典草案、两个领域、两大背景、三个学位、四个职称、十四种独著、百六十篇论文等数字概括其到目前为止之所为也。

书籍目录:

代序言:从盖尤斯《法学阶梯》到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第一卷 第1题 正义与法 第2题 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第3题 人法 第4题 生来自由人 第5题 解放自由人 第6题 人们在何种情况下不能实施解放 第7题 《富菲尤斯和卡尼纽斯法》之废除 第8题 自权人与承受他人权力者 第9题 家父权 第10题 婚姻 第11题 收养 第12题 以何种方式解除支配权 第13题 监护

代序言:从盖尤斯《法学阶梯》到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第一卷  第1题  正义与法  第2题  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第3题  人法  第4题  生来自由人  第5题  解放自由人  第6题  人们在何种情况下不能实施解放  第7题  《富菲尤斯和卡尼纽斯法》之废除  第8题  自权人与承受他人权力者  第9题  家父权  第10题  婚姻  第11题  收养  第12题  以何种方式解除支配权  第13题  监护  第14题  什么人可通过遗嘱指定为监护人  第15题  宗亲之法定监护  第16题  人格减等  第17题  恩主之法定监护  第18题  尊亲之法定监护  第19题  信托监护  第20题  《阿梯流斯法》上的监护人或根据《优流斯和提求斯法》指定的监护人  第21题  监护人之授权  第22题  以何种方式终止监护  第23题  保佐人  第24题  监护人和保佐人提供的担保允诺  第25题  豁免  第26题  受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第二卷  第1题  物之分类  第2题  无体物  第3题  地役权  第4题  用益权  第5题  使用权和居住权  第6题  取得时效和长期占有  第7题  赠予  第8题  允许或不许作转让的人  第9题  我们通过哪些人获得财产  第10题  遗嘱之订立  第11题  士兵的遗嘱  第12题  不许哪些人订立遗嘱  第13题  剥夺子女继承权  第14题  继承人之指定  第15题  通常的替补继承人  第16题  未成年人的替补继承人  第17题  以何种方式取消遗嘱  第18题  不合义务之遗嘱  第19题  继承人的身份和区别  第20题  遗赠  第21题  遗赠之撤销与转让  第22题  《法尔其丢斯法》  第23题  遗产信托  第24题  通过信托遗留单一物  第25题  补充遗嘱第三卷  第1题  无遗嘱而死的具体情况  第2题  宗亲的法定继承  第3题  《特尔图鲁斯元老院决议》  第4题  《奥尔菲图斯元老院决议》  第5题  血亲的继承  第6题  血亲的亲等  第7题  对解放自由人的继承  第8题  对解放自由人的分配  第9题  占有遗产  第10题  因收养自权人的取得  第11题  因自由权而被判给财产者  第12题  已废除的通过出卖遗产的继承和根据《克劳丢斯元老院决议》的继承  第13题  债  第14题  以何种方式通过物缔结债  第15题  口头之债  第16题  多数债权人和债务人  第17题  奴隶的要式口约  第18题  要式口约之分类  第19题  无效的要式口约  第20题  保证人  第21题  文书之债  第22题  合意之债  第23题  买卖  第24题  租赁  第25题  合伙  第26题  委任  第27题  准契约之债  第28题  我们通过什么人获得债  第29题  以何种方式消灭债第四卷  第1题  私犯之债  第2题  以暴力攫取财产  第3题  《阿奎流斯法》  第4题  侵辱  第5题  准私犯之债  第6题  诉权  第7题  被主张与处在他人权力下的人订立了交易的情况  第8题  损害投偿之诉  第9题  四足动物被主张致人损害的情况  第10题  我们可通过其提起诉讼的人  第11题  诉讼担保  第12题  永久诉权和有期诉权、以及转给继承人行使或转给对继承人行使的诉权  第13题  抗辩  第14题  反抗辩  第15题  令状  第16题  草率诉讼者的罚金  第17题  法官之职责  第18题  公诉后记

内容摘要: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是人类历史上影响仅次于《圣经》的书,它奠定了近代以来所有民法教科书和民法典的基本问题域,汇集了较合理的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被誉为“西方文化的基础设施”。自538年该书问世以来,西方世界不断有人为它做评注,哈佛大学图书馆现存73种,作者们在评注古法的过程中塑造了现代西方法制。《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是中文世界的第一部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作者从1988年开始就以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作为其罗马私法课程的教材。20多年教这本书的经验,累积成他自己的《法学阶梯评注》。《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写作中汲取了许多西文的《法学阶梯评注》的成果。《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也是国内第一部对西方古典著作进行评注的作品。

编辑推荐: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本对罗马法“最”经典文献的评注。     由于优士丁尼著作“民法典”之母的价值,此书评注版的出版将在一定程度上为民法术语翻译“定纷止争”。     由于优士丁尼著作本身的巨大影响,包括对法学各门类(如格劳秀斯)及哲学(如莱布尼茨)等学科的影响,此书评注版必然惠及其他人文学科。     徐国栋所著的这本《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更为渺远的价值,在于作为一部“教科书”,有助于剔除“潘德克吞”削足适履式罗马法讲授的弊病,以原始片段的方式,而非潘德克吞体系的方式,讲授罗马人眼中的罗马法,从而在客观的意义上回到罗马法,探寻罗马法学遗产的真谛,这种遗产不限于私法、甚至不限于法学。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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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11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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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49.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13装帧平装
页数 230 印数 5000

书籍信息归属: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04.1 的主题关于 罗马法-私法 ,法学阶梯-研究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