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30.0
本书以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死刑问题提出了新的刑法价值构造体系。刑法的基本价值在于追求秩序,终极价值在于保障自由,要通过限制自由来保障自由,最终达到和谐。本书肯定死刑限制论是中国唯一选择,司法实践中应针对现实问题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限制死刑的滥用。主张改革与完善死缓制度,通过明确死缓适用的新标准来实现死刑适用符合正义和人道价值,最终逐步减少直至废除死刑。
前言
第一章死刑存废之争及其述评
第一节死刑存废之争的历史考察
第二节当代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焦点分析
第三节对我国死刑存废之争的述评
第二章死刑的价值分析
第一节刑法的价值构造:自由与秩序
第二节死刑的基本价值取向:正义
第三节死刑的修正价值取向:人道
第三章死刑限制论:当代中国语境中死刑存废之争的现实选择
第一节一个前提性问题:死刑的正当性根据
第二节死刑限制论概说
第三节中国学界死刑限制论的相关学说述评
第四章死刑适用的实体限制
第一节死刑适用的立法限制
第二节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
第五章死刑适用的程序改革
恢复性司法的引入
第一节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论概述
第二节死刑案件处理程序引入恢复性司法的探讨
第六章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第一节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概述
第二节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变更
参考文献
后记
通过梳理中、西方死刑存废之争的思路,明确死刑保留论的坚实基础在于维护正义、保卫社会;死刑废除论的坚实基础在于超越正义、追求人道。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重构刑法的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在于追求秩序,终极价值在于保障自由;刑罚是实现刑法价值的基本工具,正义是刑罚的基本价值,人道是刑罚的修正价值,主要体现为禁止酷刑。废除死刑实际上是人道价值对于正义价值的超越,但是这种超越尚不符合我国目前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道德观念,不过正义价值也可能逐渐被人道价值浸润从而刑罚逐渐轻缓。只有对于有预谋地杀死无严重过错的被害人或者在价值上相当于这种情形的犯罪才能判处死刑;对于有被害人的犯罪,如果通过恢复性司法能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犯罪人,原则上也不应当判处死刑。【作者简介】 何显兵,四川省三台县人,生于1978年11月。1996年考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在《政法论坛》等杂志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先后出版《社区建设与犯罪防控》(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与廖斌合著)、《社区刑罚研究》(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人民大学研究生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合著)等著作;并于2004年11月、2006年11月连续两届获得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5年3月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文库 | ||
9787811392074 如需购买下载《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0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2000 |
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于2008.0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4.124 的主题关于 死刑-司法制度-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