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20.0
本书分别介绍了民法概述及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的适用
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沿革与变迁
第三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及其适用
第四节 我国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节 民事权利
第四节 民事责任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章 民事主体一一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
……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物
第八章 法律行为
第九章 代理
第十章 期日与期间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主要参考书目
《民法总论》是为一年级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民商法系列课程的人门课程,属于专业基础必修课,主要为学生提供民法的术语、民法的学习方法、民法的构架以及民法的理念等,从而为以后学习《合同法》、《物权法》以及《公司法》等课程打好基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教材在编写时力图把握以下“三个核心点”:
一是写作形式简洁明了。德国著名民法学家曾经说过:《民法总论》课程就像列车时刻表符号的说明。的确,《民法总论》涉及了大量的概念以及概念之间的比较,干巴巴的堆砌易使人生厌。我们受到日本和台湾地区一些教材的影响,试图在一些概念比较时,用图表的形式代替重复冗长的文字说明,使学生们有直观、感性的认识。
二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民法规则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才有生命力。本教材在写作时注意吸收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如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之后,将法院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公告附在后面,让学生知道基本的司法文书格式以及实践与立法之间的差距,同时可以引导同学去研读资料,去进一步探索。
三是服务同学,方便同学。本科三年级时,不少同学会选择去报考研究生或者司法资格考试。在学习民法基本原理与规则的同时,也能为这两类考试做一些准备,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为此,本教材在标题上用■、▲注明该问题分别是司法资格考试、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考试重点,用●表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书籍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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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3 × 18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民法总论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于20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 的主题关于 民法-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