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律

经济与法律

蒋爱群, 著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200.0

书籍简介:

本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从法律与经济的角度,解析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三大课题。以工具是生产力的标志作为出发点,阐述“资本生产工具”的普及使用,是现代生产力上台阶的原因。《经济与法律》增加了“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和“民商法建议900条”两大部分,借鉴“自然哲学的数学公式”逻辑,抽象出“哲学经济的数学公式”,力图让宏观经济学变得逻辑清晰简洁,建设性强、便实践操作。“经济转型与法制改革”,是自1991年以来,中宣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之法学部分的第一题目,然而“经济学、法学”学术之间长期严重疏离,迄今未见综合研究成果。而正义经济学系列研究,填补了我国法制经济学领域的空白。

作者介绍:

蒋爱群,1966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光学精密仪器系。正义经济学独立学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成员。 曾在国防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和军工企业工作30年。从事过光学精密仪器设计、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劳动工资等工作,文革期间当过五年装配工人。对企业财务、基本建设预决算比较熟悉,对国家相关政策和运作有一定了解。结合本职工作和国家经济改革实践,自学社会科学知识,坚持研究和写作28年,终于取得成果。曾对“物权法草案”提出67条意见,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在国际台播出。 主要著作: 《公平价格与持久效率.就业利息工资税赋与持久经济》 《法制经济学?经济转型与法制改革》

书籍目录:

第一卷法制资本论(修订本)(Capital)

第一篇法律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3

导论生产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3

第一节社会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劳动剩余率,租买

资本生产工具3

第二节法制作用力,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5

一、资本生产工具法律创新5

二、就业观:资本价格水准,最终决定就业总量、经济水准7

三、收入观:争取收入随资本工具生产力同步提高7

四、法律观,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业8

第三节“法制作用力”生产要素,与科斯四大定律猜想9

一、市场、政治、组织、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9

二、经济与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11

三、科斯寄希望于中国 12

第一章共同体市场的兴起15

第一节 欧洲教堂地缘“避难港”文化偶然,与共同体市场15

一、欧洲逃亡农奴和光蛋贵族寻找新生活15

二、欧洲三大法制变革运动,价值规律法制化,有形的手16

第二节英国土地保有分占制,与共同市场在英国率先兴起18

一、关于英国的那种共同市场18

二、英国土地保有分占制,共同体市场的法律文化土壤19

三、英国第三阶级以贷款和纳税交换法定分配率的权利20

第三节“Rely Right Law”,宣示中国选择共同市场22

第四节“拨改贷”,中国迈入共同市场时代24

一、中国租买资本生产工具沿革25

二、“拨改贷”,租买资本生产工具普遍化25

第二章国民财富的性质:劳动创造的财富。

商品价值的度量衡27

第一节劳动创造价值,法定果实原始归创造者所有27

第二节劳动所创造商品之价值的度量29

第三节劳动作为价值尺度的根源性、大众性、稳定性30

第三章生产力上台阶的原因:资本生产工具大众普遍化(Capital)34

第一节驯化资本生产工具的七个法律篱笆,生产力成倍提高34

一、资本生产工具是经济与法律过程34

二、资本生产工具的标准样态:博尔顿——瓦特模式36

三、禁止资本价格高利贷的7个篱笆,租买工具大众化37

第二节资本工具,法制对效率的二次加速度(科斯第一

定律猜想)39

第三节法律驯化资本成为载体,法制对科技转化的二次加速度41

一、知识转化为生产力,法制变革是要件41

二、资本生产工具法律创新,保护和限制知识产权42

第四节资本生产工具,契约循环积累、扩大再生产机制44

一、租买资本生产工具,20年期循环积累44

二、资本超越时空集结46

第五节无限债务资本主义四宗罪47

一、资本性本恶,自由放任资本是洪水猛兽吸血鬼47

二、无限债务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是孪生兄弟47

第四章市场价值法则之一:正义、权界、顺位50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之契约预分配:正义、分配率、权界、

顺位50

一、公平分配法之一,道德阶梯法50

二、生产预分配的四环节52

第二节劳动与资本工具,权界53

一、创造财富,治产劳动是充分必要条件53

二、资本是生产工具,产权是随附变量55

三、劳动与资本生产工具之间,存在合作空间56

四、劳动与资本工具之间的债“权界”56

第三节治产人实际占有利用物,法律特加保护58

一、占有是劳动的前提条件58

二、对治产占有行为特加保护59

第四节共同市场,负有工具义务的财产权61

第五节资本生产工具,契约预分配,顺位64

一、延时之债,法律强制预分配65

二、租买资本工具,契约强制生产的预分配65

三、贷款治产,分配的排序66

四、生产的分配之历史沿革67

第五章市场价值法则之二:公平分配率69

第一节等价交换自然规律,趋利自然规律,邻里(共同体)

自然规律69

一、市场交换,关于人的行为的一般自然规律69

二、邻里一般自然规律,是债法的源泉70

三、就业治产为本,价值法则管护趋利自然规律73

四、趋利自然规律不确定性,无形的手自由滥用是杀手74

第二节商品生产的等价交换自然规律76

一、等价有偿76

二、价格在价值上下波动允许的区间,禁止高利得78

三、劳动所创造价值的分配:用途分配法和随附比率法79

第三节劳动力价格=工资+延时偿付+不直接偿付-剥削81

第四节社会生产力整体上台阶的原因:全体劳动之普通

剩余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 83

一、汉穆拉比佃农定律,普通劳动剩余价值率边际为1比183

二、普通剩余率租买资本工具,普通劳动出力出钱、拘束自由85

第五节劳动报酬总额,与制度成本之间均衡分配86

第六节资本生产工具,制度五要素禁止高利得四阶梯普适90

一、英国市场共同体禁止高利贷四阶梯成为一般尺度 90

二、租买资本生产工具,诉求禁止高利贷普适90

第六章货币、货币价格、货币总量管制92

第一节货币,商品价值的普遍中介物92

一、信用中介,金融中介机构92

二、货币的六大职能93

三、信用纸币,信用票据94

四、货币名义价格和货币实际价值95

第二节货币管制96

一、货币管制是宪法的内容96

二、流动性,货币发行总量控制96

三、社会融资总量100

第三节国际货币101

一、国际货币兑换率101

二、大金融合作102

三、外汇储备控制在GDP的25%103

四、货币战争;金融危机周期104

第七章公平价格与成本构成106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公平价格预算法106

一、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106

二、价格公平,允许波动区间的控制107

第二节生产商供给价格构成公式108

一、生产商供给价格构成公式,是历史范畴108

二、价格构成之添附法112

三、法定要素分配率,财务簿记法之价格构成公式112

第三节生产使用者价格法,购买者价格法114

第四节供给价格规律122

一、资本生产工具:供给创造它的需求122

二、资本生产工具,货币与经济123

三、后发展国家三元劳务市场,跳水价格现象125

第五节短期价格供求波动与控制126

一、欲望与替代126

二、命脉商品的供给与价格控制128

三、引起物价短期波动的因素128

第二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利息、利润、还本积累;地租)130

第八章节制资本价格,禁止高利贷四个阶梯130

第一节货币用益租赁:借方有利润,贷方分享利息130

一、货币用益租赁,借方预期有利润130

二、产权法定孳息是分享,不劳而获131

第二节世界性禁止高利贷比率的历史沿革134

一、法定孳息率的伦理基础:邻里、兄弟、伙伴关系134

二、中华什一中正,世界性禁止高利贷尺度135

三、禁止高利贷是文化自觉法制,不是自然进化138

第三节法定资本价格利息率的四个阶梯:法律禁止、

法律中庸、法定基准、约定139

一、法定孳息139

二、法定孳息四阶梯各自的法律尺度141

第四节资本价格利息率成为一般尺度144

一、资本利息率成为分配的一般尺度144

二、最困难企业决定最后贷款之最低利息率,资本价格

——就业率——经济水准146

三、富国资本价格自然低148

第五节资本名义价格、实际价格,资本市场149

第六节政府依法禁止高利贷154

一、禁止高利贷边际,是政府依法行为,而非自然回归所谓

第三世界实质是高利得世界154

二、高利贷随财主所欲,与货币供求无关155

三、利息率适度市场化≠放纵高利贷156

第九章资本生产工具,契约积累之一:普通利润率=付息

+还本积累161

第一节普通利润率,租买资本生产工具的预算161

第二节利润率的衰减与限度164

第三节借用资本利润、自有资本利息现象165

一、固定资本所有权分享利润,与法定比率的边际165

二、借用资本利润,自有资本利息或利润166

第十章资本生产工具,契约积累之二:债务人权收入=利润

-利息169

第一节债务人权平等的权利责任169

一、债权,债务人权169

二、债权与债务人权双方之权利责任均衡170

三、保护债务人权收入的相关法律171

四、资本是生产工具,对债务人权的特别救助172

五、债务人权的历史沿革172

第二节企业主债务人权积累=普通利润-利息174

一、区别单纯企业主、企业家、资本家174

二、单纯企业主无作为收入,债务人权176

第三节永久产权,保值增值的法律制度安排178

第十一章土地生产工具与资本生产工具180

第一节保有土地生产工具,持有、流转和管护180

第二节租买资本生产工具债务优先,地租在超额利润中收取182

第三节级差地租是自然赐予之物,法定剩余社会化184

第三篇公平价格区分财税法186

第十二章财税制度,以发展经济为要务186

第一节“井田制”税道,与“避难港”资本生产工具税法接轨186

一、中华民族“税”道德伦理186

二、税捐的“井田制”分配四环节188

第二节资本生产工具债务价格法,优先大于税务价格法191

一、资本生产工具,财税成为价格要素191

二、“租买工具还本付息”债务,优先大于税捐192

第三节公共财政,与社会契约194

一、宪法制约公共财政194

二、财税必须以发展生产为大前提197

三、公共财政量能原则198

四、公共选择,防止官僚主义滥用纳税人的钱198

第十三章公共财税,“市场+计划”置换关系200

第一节财政三大收入和三大用途200

第二节总财政之社会保险责任,占GDP的15%左右203

第三节财政最终消费控制在占GDP的8%~15%204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税均衡搭配205

第五节公共财政之“市场+计划”置换207

一、公共财政与价格要素之间的置换207

二、“利息率+税率”置换,与“市场+计划”208

三、资本生产工具,财税的经济指标209

第六节税率阶梯与贷款治产经济、自给经济、失业率210

第十四章净剩余所得税212

第一节个人剩余所得税,是每个公民(赤贫除外)的义务税212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计算213

第三节企业利润所得税215

第十五章流转税216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对流转税的限制216

一、流转税之转移不出去,落在弱势群体身上216

二、资本生产工具为尺度,测评营业税率217

三、消费税217

第二节消费型营业增值税219

一、普通商品增值税率与营业税率同率,为5%;普通奢侈品

增值税率与普通奢侈品营业税同率,为17%219

二、消费型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置换关系220

三、保护民生治产,欧盟消费型增值税的6项配套政策222

四、消费增值税专用于保险补贴和公共事业223

五、增值税的缺点224

第三节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受阻20年225

一、高税率生产型增值税:馒头与巧克力同税率,杀贫济富;

生产设备与玩具同税率,税食创业225

二、高税率生产型增值税六项包袱227

三、馒头与巧克力同税率17%;2010年弱势从业人员平均

间接纳税率为17%228

四、设备与玩具同税率,停滞在手工密集型产业228

五、“增值税包袱财务制度”,工具价值名实相差一倍229

六、高额税率生产型增值税是对债务征税,资本债务空转,

财政赤字转嫁到企业账目上231

第十六章当期资本保全:折旧成本233

第一节提取折旧费的法理依据和计算233

第二节购买者价格法包袱,与重置折旧率计算235

第三节物价膨胀,与实际利息、折旧、所得税率236

第四篇就业,收入与资本工具生产力238

第十七章委托合伙法劳务关系238

第一节委托合伙法之雇佣劳动238

一、法律关于委托合伙法劳动关系238

二、委托合伙,与劳务的三种租赁形式239

三、使用劳务契约,用益劳务契约240

四、按劳分配,是以劳动创造财富为正义的效率优先241

第二节对劳动者特加保护,避免奴隶制之嫌243

第三节雇主以财产连带责任。劳动保险法244

第十八章劳动者报酬四个阶梯247

第一节公定劳动者报酬247

一、阶梯工资制的自然依据:人类有差别,差别不大247

二、公定劳动者报酬,相关法律249

三、原始工资、商品工资、税后工资、实际工资250

第二节最低工资率的计算253

第三节宏观收入分布255

第十九章资本生产工具,就业、工资、经济258

第一节投资——就业——工资率258

一、机械自动化岗位数量与工资率的关系较小258

二、手工密集产业:支垫工资总量、低工资率,决定就业岗位数量260

第二节适度提高工资,家庭劳动置换为市场劳动260

第三节合伙区间内:劳动阶级地位与工资率261

一、集体议价261

二、劳动争议的尺度263

三、刚性货币工资规律,与适度通货弹性264

第四节“劳动—休闲”,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265

一、就业与休闲265

二、生产共同体,存在失业常态267

第五篇宏观经济结构269

第二十章租买工具经济、自给工具经济、服务经济、失业

-再就业经济269

第一节“资本生产工具”划分经济类型269

第二节资本生产工具循环经济,自我修复之法律安排270

一、资本生产工具领头羊,高技术产业布局270

二、产业均衡结构,与就业271

三、租买工具与经济周期272

四、资本生产工具投资—工资率—就业率—经济水准273

五、法律控制,与可持久自我修复循环274

第三节实质经济与消费服务对半分规律275

第四节政府、社区和个人的再就业工程277

第五节国际自由霸道贸易,生产国不参与利润分配,工具

自给经济281

第六篇资本生产工具,与组织(科斯第二定律猜想)283

第二十一章经济组织,委托合伙准则283

第一节委托合伙法,经济组织的共同行为准则283

第二节生产商企业是经济的主体286

一、工商管理法,企业共同而办286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人是经济的主体286

三、生产商销售网制度,商业环节为实质经济服务289

第三节合伙委托之银行、金融机构289

一、中央银行,金融职能289

二、企业合伙设立银行为实质经济服务的历史292

第四节票据市场,虚拟经济为实质经济服务294

第二十二章政府控制,国有经济,私有经济296

第一节宪法赋予政府发展经济的责任296

一、政府依宪法干预经济296

二、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性:降低交易费用替代市场298

第二节政府之“货币与经济”299

一、政府经济指标:就业、物价、收支均衡、经济增长率299

二、货币与经济,是政府特有的经济行为301

三、政府之财政经济302

第三节面对“他杀、劝自杀”,第三世界适度国有经济必要性303

一、国有经济,与政府和社会目标一致303

二、适度国有经济,对第三世界的特殊意义305

三、第三世界,私有经济处于幼稚阶段307

第七篇资本生产工具,经济分水岭309

第二十三章资本价格水准与经济历史阶段309

第一节地缘文化偶然,与人类历史走向309

一、人类文化的传承性与偶然性309

二、划分历史阶段的各种参照310

第二节生产方式,与市场、法律312

一、禁止高利贷阶梯,与欧洲历史阶段(科斯第四定律猜想)312

二、历史横向:产权价格,与经济水准(科斯第三定律猜想)314

三、纵、横生产方式,市场及其法律形式315

第三节社会主义,选择共同市场方式317

一、社会主义的共同市场经济317

二、社会资本生产工具: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表征318

第二十四章中国经济文化的多样性320

第一节中华民族地缘偶然,井田制分配率及文明320

一、季风—黄河—黄土高原自然循环地缘320

二、“井”文化偶然321

三、农商文明:天地人,和为本;2200项顶级科学发明322

第二节什一中正:自由自耕农工商市场325

一、什一中正,中国自由自耕农325

二、资本利息率、商税历史沿革327

三、什一中正,市场素养329

第三节“井田”家国观,良政的合法性330

一、良政,中央集权的合法性331

二、内圣外王担当责任,中央集权的合法性333

三、集体领导,自我矫正机制335

第四节“井田”亲和自由平等,文明开放型国家。国家

与民族认同的统一合法性338

一、井田制“请野”,社会自主流动性338

二、“井田制”文化,创造出它特有的平等价值观339

三、中国文明开放型国家,国家与民族认同的统一合法性340

第五节中国经济的非均衡、多样性特征343

一、顺应民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计划与市场相结合343

二、四面八方非均衡经济结构,缓冲了货币陷阱346

三、经济转型,中国不缺少增长因素348

四、农业多样性自给自足,城乡人口对半分比率自然准则349

五、法制改革与经济转型同步351

第二卷经济与法制

第一篇法制:对生产方式的条件反射355

第一章商品生产的普通法355

第一节中华民族商道自然355

一、自然适度法,公平正义355

二、商法、道法、礼法356

第二节正义与法律358

一、自然正义358

二、法,社会、大众、宽容性特征359

三、法,与理性、习惯、道德、政治361

第三节自然比率,实在正义363

一、关系,比率法363

二、哲学之正义、量、比率363

三、宪政比率原则364

四、市场交易,量化的公平分配率365

第四节“法”的多个区间范围367

一、律法阶梯367

二、公法财产368

三、公权与私权不能绝对分离368

第二章法律是规范化的道德阶梯370

第一节成为真正的人,哈耶克“个人”是社会园丁370

一、合伙自力更生之生态位,成为真正的人370

二、家庭伦理,成为真正的人371

第二节自由是社会范畴,平等的自由372

第三节合法私(self),不法私(ego)375

第四节哈耶克关于个人自由与法律376

第三章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凌驾于阶级之上,强制调整阶级关系379

第一节法律行为是经济基础379

第二节法律是对商品生产方式的条件反射381

一、条件反射边际: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381

二、商品生产形式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律形式382

三、法律上层建筑必须遵循价值规律383

第三节商品生产价值法则,凌驾于两大阶级之上385

第四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法制和政治改革389

第一节顺应共同体市场的法律和政治变革389

第二节法制在民间393

第三节关于民商法的建议396

一、民商法建设值得商榷的问题396

二、民商法建议各章的要点398

第二篇经济与法律之科斯定律猜想定义、公式或定律403

论证: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3

定义一,市场403

定义二,共同体市场403

定义三,分配404

定义四,法制404

定义五,工具是生产力的综合标志405

定义六,无形体(可变形体)生产工具——资本生产工具405

定义七,法制作用力406

定义八,制度成本与要素构成407

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8

表述一,法制,驯化资本成为生产工具409

表述二,资本与技术转化,法制变革是充分必要条件410

表述三,法制的经济指标,可持久发展410

论证:科斯第二定律市场费用替代定律411

定义一,组织411

定义二,替代411

定义三,边际411

定义四,产权412

定义五、产权交易413

定义六,价格机制413

科斯第二定律市场费用替代定律414

表述一:完全市场交易费用零至最大,组织有利可图415

表述二,组织替代市场及其边际415

表述三,广义政府干预市场及其边际416

表述四,权利责任;作用与反作用417

表述五:多样性,动态均衡418

论证:科斯第三定律广义产权定律419

定义一,假设“完全市场”419

定义二,假设“完全竞争市场”交易费用为零419

科斯第三定律广义产权定律419

表述一,广义产权定律收益率阶梯,与生产方式跳水421

表述二,假设完全竞争市场421

论证:科斯第四定律生产方式、市场与法律定律423

定义,生产方式423

科斯第四定律生产方式、市场与法制定律423

表述一,古代经济和现代经济424

表述二,历史沿革:生产方式与市场形式424

表述三,生产方式多样性,弹性、可循环经济425

第三篇科斯、哈耶克关于“经济与法律”426

第一章市场与法律426

第一节降低市场成本的方法:组织与法律426

一、市场配置资源费用从零到最大,法制的必要性426

二、商品生产的世界性法律427

第二节竞争与法律429

第三节分配与法律431

一、契约预分配431

二、公平价格,与法律432

三、产权,与法律434

第四节企业与法律436

一、组织的预测与经营管理职能436

二、企业组织与法律436

第五节广义政府发展经济权,与法律438

一、哈耶克广义政府9项任务,补充或替代市场438

二、广义政府的法治责任439

三、法治政府,权力边际440

第二章哈耶克个人自由主义修为,如耶稣442

第一节哈耶克个人自由主义4类23项修行442

一、哈耶克上帝观个人自由主义442

二、哈耶克承认个人自由主义迄今是少众文化445

第二节哈耶克悖论:自发自由,通往奴役之路446

一、哈耶克“自发”,与自然选择“适度”相悖446

二、痴迷完全自由竞争,到痴迷滥用自由夺权448

第三节哈耶克“避难港”文化背景449

第三章假设与现实,不存在完全市场452

第一节人各不同,完全市场交易费用从零至最大452

第二节不存在费用为零市场453

第三节帕累托最优,与帕累托修改454

一、帕累托最优假设,无费用交易拐点454

二、帕累托修改:产权最大化,生产者不参与利润分配自给经济455

第四节迷信自由滥用市场——知识分子的自负,和脱离实践456

第五节法制市场,与法制经济学457

一、宏观正义,管护效用机制457

三、效用派失落了共同正义459

三、机械论、自由论,不能避免自由滥用464

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有待从“你死我活”论,向“价值法则”

改革464

概念或术语简编467

第三卷民商法建议900条

提案:民商法建议900条

第一编主体、客体、时间、空间

第一章总则(第1~16条)

第二章自然人(第17~81条)

第一节人身登记(第17~26条)

第二节权利能力(第27~42条)

第一款一般规定(第27~30条)

第二款人身权(第31~42条)

第三节民事行为能力,治产人(第43~46条)

第四节民事行为的四个人格阶梯(第47~61条)

第五节法律自助行为(第62~65条)

第六节监护(第66~81条)

第一款监护人(第66~68条)

第二款监护代理(第69~76条)

第三款对监护的监督(第77~81条)

第三章团伙人(第82~119条)

第一节团伙人的类型(第82~83条)

第二节法人(第84~103条)

第三节社团(第104~109条)

第四节基金会(第110~116条)

第五节民事公权(第117~119条)

第四章诉讼时效(第120~133条)

第一节时效(第120~130条)

第二节日期及期间(第131~133条)

第五章物(客体)(第134~157条)

第一节物的分类(第134~136条)

第二节治产物(第137~150条)

第一款自然物,治产物(第137~144条)

第二款使用物、替代物(第145~150条)

第三节权利作为无形体物(第151~157条)

第一款无形体物(第151~153条)

第二款知识财产(第154~157条)

第二编债关系

第一章债的类型(第158~161条)

第二章合同的一般规定(第162~289条)

第一节同意(第162~189条)

第一款意思(第162~168条)

第二款要约(第169~173条)

第三款承诺(第174~178条)

第四款无效意思,无效有过错赔偿(第179~189条)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190~209条)

第一款合同成立(第190~199条)

第二款无效有过错合同(第200~206条)

第三款定金、违约金(第207~209条)

第三节履约的一般规定(第210~227条)

第一款债权、债务人权之成立(第210~219条)

第二款债务人给付,与公平尺度(第220~223条)

第三款债权、债务人权的利益保全(第224~227条)

第四节损害责任与赔偿(第228~247条)

第一款个人责任与连带责任赔偿(第228~236条)

第二款债务人迟延、损害赔付酌定(第237~243条)

第三款债权人领受迟延与赔付(第244~247条)

第五节债之消灭(第248~287条)

第一款合同中止、解除(第248~256条)

第二款合同终止(第257~259条)

第三款清偿(第260~276条)

第四款债务人提存(第277~281条)

第五款抵消(第282~287条)

第六节其他规定(第288~289条)

第三章公平价格法(第290~337条)

第一节一般规则(第290~298条)

第二节价格公式(第299~306条)

第三节民事价格行为(第307~312条)

第四节政府价格行为(第313~317条)

第五节行会价格行为(第318~319条)

第六节财务会计簿记(第320~337条)

第四章买卖(第338~369条)

第一节买卖的一般规则(第338~355条)

第一款一般规则(第338~348条)

第二款瑕疵担保(第349~355条)

第二节特种买卖(第356~363条)

第一款样货、试验品(第356~358条)

第二款拍卖,招投标(第359~363条)

第三节买回(第364~367条)

第四节互易,交互计算(第368~369条)

第五章赠与(第370~380条)

第六章借用(第381~396条)

第七章租赁(第397~471条)

第一节租赁的一般规则(第397~426条)

第一款租赁合同设立(第397~407条)

第二款租金法(第408~413条)

第三款不动产租赁之留置权(第414~417条)

第四款租赁的消灭(第418~426条)

第二节使用(住房)租赁(第427~438条)

第三节用益租赁(第439~447条)

第四节耕地用益租赁(第448~458条)

第五节融资租买合同(第459~471条)

第八章治产人借贷法(第472~520条)

第一节货币租赁的一般规则(第472~498条)

第一款借贷(第472~484条)

第二款资本价格的四个阶梯(第485~494条)

第三款借款担保(第495~498条)

第二节治产人借贷(第499~505条)

第三节自然人借贷(第506~509条)

第四节消费借贷(第510~512条)

第五节金融机构居间(第513~518条)

第六节法律责任(第519~520条)

第九章委托合伙法劳务关系(第521~541条)

第一节劳务关系的一般规则(第521~529条)

第一款委托合伙劳务(第521~526条)

第二款劳动者报酬(第527~529条)

第二节使用劳务合同(第530~532条)

第三节用益劳务合同(第533~536条)

第四节责任酌定(第537~541条)

第十章承揽(第542~606条)

第一节承揽合同(第542~566条)

第一款合同内容(第542~554条)

第二款过失与赔付(第555~563条)

第三款合同终止(第564~566条)

第二节国家专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第567~602条)

第三节技术合同(第603~606条)

第十一章委任(第607~684条)

第一节委托(第607~629条)

第一款一般规则(第607~614条)

第二款委托双方权利义务(第615~625条)

第三款委托终止(第626~629条)

第二节企业经理人(第630~635条)

第三节居间(第636~644条)

第四节行纪合同(第645~651条)

第五节寄存(第652~673条)

第一款寄存合同(第652~662条)

第二款过失与赔偿(第663~667条)

第三款寄托物的返还(第668~673条)

第六节无因管理(第674~678条)

第七节无因公平责任(第679~684条)

第十二章合伙(第685~732条)

第一节合伙的一般规则(第685~703条)

第一款共同所有,共同分享(第685~692条)

第二款合同、退伙、解散、清算(第693~703条)

第二节无限合伙(第704~716条)

第三节有限责任合伙(第717~725条)

第四节两合合伙(第726~732条)

第十三章博弈(第733~736条)

第十四章保证(第737~745条)

第一节和解(第737~738条)

第二节人事保证(第739~745条)

第十五章无因侵权之债(第746~767条)

第一节不当得利(第746~747条)

第二节无因侵权(第748~767条)

第三编物权法

第一章通则(第768~810条)

第一节物权法的一般规则(第768~775条)

第二节公法物的归类分属(第776~795条)

第三节不动产登记(第796~810条)

第二章占有(第811~842条)

第一节占有的一般规则(第811~822条)

第一款占有,占有权(第811~817条)

第二款占有行为(第818~822条)

第二节使用权和居住权(第823~828条)

第三节用益权(第829~833条)

第四节无因占有(第834~842条)

第一款善意占有(第834~838条)

第二款恶意占有损害赔偿(第839~842条)

第三章所有权(第843~907条)

第一节所有权的一般规则(第843~850条)

第二节所有权的分离(第851~864条)

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第865~866条)

第一款取得所有权的一般规则(第865~866条)

第二款附合、混合、加工取得(第867~871条)

第三款占有取得时效(第872~879条)

第四款先占、拾得、善意受让(第880~886条)

第四节共有(第887~895条)

第五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896~908条)

第四章役权(第909~927条)

第一节不动产之役权的一般规则(第909~910条)

第二节相邻权(第911~918条)

第三节地役权(第919~927条)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第928~984条)

第一节多种所有制的一般规则(第928~938条)

第二节政府代表国家所有权(第939~944条)

第三节国家土地是生产工具(第945~949条)

第四节供给国家机关使用物权(第950~952条)

第五节国家供给事业单位用益物权(第953~955条)

第六节国有企业之有限责任经营国有资产(第956~963条)

第一款国有资产民商法经营(第956~960条)

第二款国有企业专项建筑用地使用权(第961~963条)

第七节国家专项建筑用地使用权的租金售卖

(第964~984条)

第六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农民承包经营制

(第985~1014条)

第一节土地资本生产工具,持有、流转和管护

(第985~990条)

第二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第991~994条)

第三节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第995~1006条)

第四节承包地的转租赁(第1007~1010条)

第五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第1011~1014条)

第七章公法居住权(第1015~1031条)

第一节公法住房(第1015~1022条)

第二节住房的最低公平价格计算公式(第1023~1026条)

第三节国民住房的财税、金融配套制度(第1027~1031条)

第八章担保(第1032~1073条)

第一节担保的一般规则(第1032~1044条)

第二节抵押担保(第1045~1059条)

第三节质权,留置权(第1060~1066条)

第四节第三人担保(第1067~1073条)

第四编公平价格区分财税法

第一章财税法的基本准则(第1074~1106条)

第一节税捐的一般规则(第1074~1086条)

第二节专税专用(第1087~1096条)

第三节公平价格法节制财税(第1097~1106条)

第二章综合个人所得税(第1107~1135条)

第三章企业盈利所得税(第1136~1187条)

第一节一般规则(第1136~1141条)

第二节企业应税利润计算(第1142~1163条)

第三节应纳税额(第1164~1166条)

第四节税捐优惠(第1167~1176条)

第五节源泉扣缴(第1177~1180条)

第六节特别纳税调整(第1181~1187条)

第四章流转税(第1188~1239条)

第一节流转税的随附规则(第1188~1194条)

第二节营业税(第1195~1204条)

第三节消费型营业增值税(第1205~1224条)

第四节消费税(第1225~1239条)

第五章财产税(第1240~1274条)

第一节房产税,房产营业税(第1240~1259条)

第二节大型动产税(第1260条)

第三节遗产赠与税(第1261~1274条)

第六章民商法之政治改革配合法(第1275~1286条)

第一节政治改革的经济指标(第1275~1277条)

第二节法制是三方以上的事情,三权协商民主合法性

(第1278~1286条)

法条

目录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作者认为:在当今人类社会迈向资本生产工具时代的宏大跨越时期。设立法律整体降低资本价格水准,盈余专用于租买生产工具,普及大众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资本价格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和转化为技术装备的效率,最终决定就业总量、收入增长和经济水准,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这一进步,十分简易,而困难在于大众依法协力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
原始资本有野性,必须通过法律管护资本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资本生产工具”为参照,1984年“拨改贷”为起点,中国迈入生产共同体市场,“租买”成为企业获得生产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拨改贷”生产方式,应是经济转型和法制改革的纲领。
该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增加了经济与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和“拨改贷”之民商法建议900条。在区间内,抽象出“正义经济的数学公式”,逻辑清晰简洁,建设性强、便于操作。
本书揭示,西方工业革命的秘密武器,是公平量化自然法的三大箴规,盈余得专用于做成生产工具创新、创业、创造。自然法,是各民族共有的,可以学习互动。中华民族正在复兴文化自信,超越西方“主奴好战冲突”文化,必将引领世界走向和谐自由文明。
正义经济学系列研究,填补了我国法制经济学领域的空白。

编辑推荐:

正义经济学系列研究,《经济与法律》试图找寻当今经济发展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希望通过建立法治经济秩序,预防问题、解决问题。填补了我国法制经济学领域学术理论建设的空白。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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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17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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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央编译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0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4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经济与法律是中央编译出版社于2014.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F045.5 的主题关于 法制经济-研究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