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

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

董梅, 宣炀, 著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年代:2006

定价:

书籍简介:

本书法理和案例结合,警示青少年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指导青少年维自身的合法权益。

书籍目录:

第一章故意伤人:勿逞一时匹夫之勇

只因心理不平衡,故意伤人触犯刑法

一点小事就动手打人,造成伤亡受到制裁

求爱不成与“情敌”决斗,致人死亡触犯刑法

为别人出气,一同受惩罚

替同学“行侠仗义”,同样犯法

交友不慎,渐人犯罪深渊

第二章抢劫盗窃:不义之财贪之犯罪

朋友过生日,为面子偷东西

自恃强壮,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受处罚

未成年人抢劫杀人也罪不可赦

第三章性与犯罪:贪一时之快酿苦酒

两情相悦尝禁果,结果还是犯了罪

猥亵他人同样会被治罪

看黄色录像引发犯罪欲念

出卖色相挣钱同样违法

第四章染指毒品:一失足成千古遗恨

吸食毒品是一种违法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也是犯罪

诱人吸毒,罪加一等

第五章嘲笑诽谤:恶意中伤官司上身

不许歧视残疾人

侮辱嘲笑他人要承担责任

第六章网络犯罪:技高一筹难逃法网

破坏计算机信息是犯罪

网上传播病毒要治罪

第七章毁坏财物:贪图小利铸大错

破坏铁路运输,严惩不贷

国家通讯电力器械不容侵犯

国家文物,不容亵渎

刺破他人车胎,也可能触犯法律

第八章因小失大:剐让过失引发祸端

上课争执,引起伤害

举动过激,造成伤害要赔偿

持刀追逐,划伤他人惹祸端

恶作剧出祸事,家长要负责

第九章维杈行动:学习法律自我保护

父母不能虐待孩子

未成年人继承权、财产权受保护

父母离婚不能阻碍孩子的权利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违法

未成年人也有隐私权

不得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孩子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对体罚说“不!”

不能强行搜身

第十章保护动物:生态平衡人人有责

野生动物不能私自带回家

不能这样对待动物

第十一章预防犯罪:悬崖勒马为时不晓不许随身携带管制刀具

不得参与赌博

不要加入帮派组织

遏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的不良行为

第十二章不良行为:让你走在犯罪边缘

夜不归宿是不良行为

逃学使人堕落

离家出走,后果严重

接受教唆做案,同样犯罪

第十三章越轨行为:放松警惕易铸大错

不能私自购买贵重物品

未满16周岁,不能单独居住

吸烟危害的不止是健康

少年莫贪杯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不要被电子“海洛因”毒倒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已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共同关注的严峻的社会问题,足以令人堪忧。联合国的许多文件中都指出这样一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世界性的社会问题。有人形容说未成年人犯罪形成新的世界冲击波,对人类道德和社会秩序提出了挑战。也有人说,我们正面临着一个犯罪新生代。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的65%以上。尤其令人忧虑的是,14~18岁年龄段案率上升较快,而且平均犯罪年龄越来越小。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以能称霸一方、为所欲为作为追求目标,结帮成派,相互称兄道弟,无恶不怍,严重者已发展成为为害一方的恶势力。其犯罪类型多为侵犯财产型犯罪和性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有抢劫、盗窃、敲诈、伤害、强奸等,而且团伙作案数量剧增,这不能不令人警醒和深思。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综观我国近年来的犯罪现实,也有一种值得重视的现象,就是犯罪低龄化问题。总体上看,青少年犯罪已占到犯罪案件的60%~70%.或许更多一点。而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也呈现出作案年龄越来越小的态势,甚至有的青少年罪犯的初犯年龄在10岁以下。据某省少年管教所统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的10年中,少年犯的平均(还是“最低”?)收押年龄降低了2.0l岁。中国青少年犯秉学会主办的《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曾专门就犯罪低龄化问题作过一次专题讨论,结论大致如此。我国公安部对此发出了警告: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其中,14岁以下违法的比例在增加,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呈现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发展,犯罪手段残忍、充满血腥。为什么会出现犯罪低龄化现象,归因也很明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的生理发育前倾,身高增加,体格健壮。相对说来,从生理上讲,现在的未成年人比过去更具有犯罪能力。由于负面文化和不良信息的影响,加之教育方面的欠缺,不少青少年出现了“身体早熟,心理晚熟”的现象。这种落差,使得未成年人易盲动,难自律,容易出现问题。另外,现在的未成年人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考虑他人的感觉。这种状况再加上对金钱和享乐的盲目崇拜,使他们在遇到外界刺激的时候极易爆发不理智、甚至是犯罪行为。十几岁的未成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见事起意,争强好胜,脑门一热就胡作非为,吃一点小亏就图谋报复,为一点小事,甚至是对某人看不顺眼便寻衅滋事,大动干戈。这方面的事例举不胜举。青少年时期,有着无穷的活力,也富于创造,更勇于尝试。这是生命最美丽的季节,但也是家庭与学校都关不住的极易脱缰的年代。正因为如此,青少年常不知不觉地触犯法律。正值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是应当焕发出美丽光彩的时候。但他们中的一部份却与偷窃、抢劫、杀人等犯罪恶势力为伍,完全没有了青春的羞涩,没有了单纯而明媚的笑容,这些问题令人深思。我们不希望看到应当有着美好明天的青春少年就此断送自己,为此,我们给青少年朋友送上这本《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本书选取了一些最常见的、也是青少年最易触犯的法律的个案,用说故事的方式,以平易浅显的文字,将青少年可能遭遇的各种法律问题与答案故事化,再配上醒目的-少年“法律加油站”以引起青少年的兴趣,以糖衣包裹良药,让青少年易于、且乐于阅读。《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寓法理说教于故事叙述之中,浅显易懂,可协助青少年在轻松阅读中益智长识、顺利通过青春关卡,是青少年及老师、家长的必备读物。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参考了有关专家、学者的论著,得到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以及有关的法律工作者的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由于我们的理论水平有限,对青少年犯罪的体会不深,书中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诚恳希望得到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以及家长、教师等读者的批评指正,使本书更加完善。另外,本书中所列举案例只是为了给广大青少年朋友起到一个警示作用,人名基本为虚拟。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对各类案件会有不同的判决,请依具体的判决为准。

内容摘要:

  青春是火热的,法律是无情的,防止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青少年的第一本法律书伴你远行。拒绝犯罪,青春之路畅通无阻。
  本丛书针对青少年的生理问题、心理问题、人生问题、处世问题、遵德问题等成长中会遇到的各种困惑的问题进行疏导和科学的解答,并用充满智慧和哲理的故事作为案例,循循善诱,启迪孩子的思维。引导孩子一步步走向成功。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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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青少年成长智慧丛书
978721604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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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武汉出版单位湖北人民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0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有益青少年一生的法律知识是湖北人民出版社于2006.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0.5 的主题关于 法律-中国-青少年读物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