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5.0
《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根据这一规定,承运人对特定的旅客负有救助的义务。但“特定的旅客”是否包括受到第三人侵害的旅客呢?“遇险”所指遭遇到的险情包不包含除了来自自然界的险情以外的、来自第三人的对乘客人身财产的伤害呢?类似这种合同中的保护义务规定是本书研究的主题。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我国合同法与判例中的保护义务
第二节 我国保护义务的理论研究概况及评价
第三节 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范围
三、拟解决的具体问题
第二章 保护义务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保护义务的意义
一、附随义务理论中的保护义务
二、保护义务的意义
三、保护义务的基本类型
第二节 保护义务的特征
一、保护义务以固有利益的保护为目的
二、原则上保护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三、保护义务必须根据具体的个案来确定
四、保护义务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具有互换性
第三节 保护义务与其他合同义务
一、保护义务与主给付义务
二、保护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第四节 保护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全保障义务概述
二、保护义务与安全注意义务的区别
第三章 保护义务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保护义务的历史概要
一、保护义务的萌芽:罗马法中的诚信义务与中世纪法中的默示义务
二、保护义务的产生与发展:法国法与德国法中的保护义务
三、保护义务的继受:日本法与中国法中的保护义务
四、总结
第二节 保护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赖
二、社会性的密切接触
三、当事人具有特别保护的必要性
第三节 保护义务的法律基础
一、诚信原则
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三、《合同法》第条第款
四、关于统一保护义务关系理论
五、评价
第四章 保护义务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研究保护义务性质的意义
一、认可保护义务所带来的难题
二、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在结果上的区别
三、关于保护义务性质的三个层次
第二节 保护义务的强制性问题
……
第五章 违反保护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保护义务的具体适用
参考文献
主题索引
人名索引
后记
在本书中,笔者认为,民事责任体系的历史发展表明,不应将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体系划分绝对化,合同责任在维持利益的保护方面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也不能因此而盲目地将维持利益随意地纳入合同责任领域。针对保护义务给传统民事责任体系造成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关键是要找到适当的依据,以此保持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适当区分,既弥补传统两种责任俨然区分的民法体系所带来的法律漏洞,又不至于因承认保护义务而导致合同责任的过分扩张。
本书认为,从合同的性质与目的出发,当特定的维持利益属于合同的决定性内容时,应该接受合同上的保护义务;当保护义务与该给付目的密不可分时,它也涉及合同的履行利益。因此,在违反保护义务的情况下,履行利益也没有获得实现。相反,当维持利益没有被合同目的或者内容涵盖因此也不影响合同履行利益的完整性时,对它造成的侵害就属于侵权法上的义务之违反。因此,本书认为,在合同中认可保护义务的正当性的前提是:存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及当事人具有特别保护的必要性。这三个可以相互转化的因素说明,在有些领域当事人之间为什么存在比一般行为义务要求更高的保护义务。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合同中的保护义务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文丛 | ||
9787511807601 如需购买下载《合同中的保护义务研究》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