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9.0
本书讲述了十九世纪美国的法学教育,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美国早期法学教育的的发展历程。第二章介绍了从学徒到学院的发展历程。第三章介绍了哥伦比亚法学院与哈佛法学院的发展历程。第四章介绍了中西部的两所法学院(法律系),密歇根大学法律系与黑斯廷斯法学院的发展历程。第五章介绍了行业协会与美国法学教育。
自由社会的律师与法学院(代前言)
第一章 自由之基:美国早期法学教育
第一节 托马斯·杰斐逊的贡献
一、早期的法律学徒
二、以通识教育为基础
三、第一个法学教授席位
第二节 詹姆斯·威尔逊:律师与宪法
一、参与独立前的政治辩论
二、参加制宪会议
三、为新宪法辩护
四、解释和传授宪法
附录:美国第一个法学教授乔治·威思的传奇人生
一、早年经历
二、参与独立运动
三、担任法学教授
四、晚年
第二章 自由之路:从学徒到学院
第一节 法律学校:从学徒到学院过渡的中间阶段
一、亨利·塔克及其父子
二、温切斯特法律学校
三、温切斯特法律学校的影响
第二节 哈佛法学教育的奠基者:约瑟夫·斯托里
一、约瑟夫·斯托里其人
二、哈佛法学教育的起步
三、戴恩讲座教授
第三节 培养绅士型律师:特兰西瓦尼亚的法学教育
一、早期的几位教授
二、霍利校长
三、霍利之后的法学教授
四、衰落
第四节 融入大学:19世纪耶鲁的法学教育
一、最初的尝试
二、几位奠基人
三、两次危机
四、融入耶鲁
附录:1889年耶鲁法学院的课程设置
第三章 自由之火:哥伦比亚与哈佛
第一节 德怀特与哥伦比亚法学院
一、詹姆斯·肯特的尝试
二、西奥多·德怀特时代
三、取消“文凭特权”
四、从两年制到三年制
五、设置法律硕士学位
六、提升入学标准
附录:成为真正的律师-德怀特在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第二节 兰代尔与哈佛法学院
一、1869~1894年的哈佛法学院
二、法律是一门科学
三、兰代尔与哈佛法学院
第四章 自由之光:中西部的两所法学院
第一节 托马斯·库利、密歇根大学与中国
一、托马斯·库利的生平与学术贡献
二、库利与密歇根大学法律系
三、库利之后的法律系
四、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与中国
五、密歇根大学与中国的文化渊源
第二节 西部传奇:黑斯廷斯法学院
一、创办经过
二、传奇女子福尔茨
三、状告法学院
四、另外两位女性
五、谁来管理学院?
六、波默罗伊教学法
七、20世纪初的黑斯廷斯法学院
第五章 自由之国:行业协会与行业自治
第一节 美国律师协会
一、关于召开美国律师协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二、美国律师协会章程
三、法律教育与律师资格委员会报告(1879)
四、法律教育与律师资格委员会报告(1890)
五、法律教育与律师资格委员会报告(1891)
附录:调查问卷
第二节 美国法学院协会的职能
一、美国法学院协会章程
二、美国法学院协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附章19世纪美国法学教育基本情况
一、19世纪美国法学院名录
二、19世纪美国法学教育基本数据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最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纪美国的律师与法学院》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自由的天性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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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9.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自由的天性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4.5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71.2 的主题关于 法学教育-教育史-美国-19世纪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