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判例评析与执法提示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判例评析与执法提示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39.0

书籍简介:

本选题选取2013年至2014年度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诉讼案例(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为主),分析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并通过案例总结审判经验和做法,并指出该案件对交通警察行政执法的若干启示。本选题不仅可以供各地法院行政审判人员作裁判时参考,推动法院规范化建设;也可以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代理思路;还能够对交警严格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并可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维权,提供在诉讼结果上的合理预期。 本选题拟设编委会,编委会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相关领导组成。本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在系统内进行推广,以提高系统内部执法水平。

作者介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系公安部在京直属科研事业单位,2011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研究中心设7个业务研究处室,主要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规划研究、交通法规标准研究、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研究、道路安全研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努力提高交通管理决策和交通安全研究能力,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件

第1号案例:廖某某违反禁令标志违规左转弯行车被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支队罚款200元案

【裁判要旨】

No.1-1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对所在辖区内发现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及时纠正。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所作陈述,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否定其客观真实性,且没有证据证明该交通警察与违法行为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交通警察的陈述应当作为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优势证据。

No.1-2 交通警察一人执法时,对违法行为人当场给予200元以下罚款,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和该法第107条规定,也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的规定。

第2号案例:姜某违反机动车交通禁令标志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罚款100元、记3分案

【裁判要旨】

No.1-3 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对当事人违反禁行标志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制作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第3号案例:蒋某某驾驶营运机动车超载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500元、记3分案

【裁判要旨】

No.1-4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视为与“行政处罚”并列的一种行为类别和方式。

No.1-5 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后,原行政机关改变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的,可以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结果相同的行政行为。

No.1-6 当事人对经过复议后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以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为审理对象。

第4号案例:王某某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案

【裁判要旨】

No.1-7 由于乙醇具有挥发性,在不同时间、不同检测条件等情形下,在后检测的乙醇含量低于在前检测的乙醇含量符合常理,应当属于合理的误差,不认定为事实不清。

No.1-8 没有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事实产生影响,且行政机关的程序问题在整个处罚程序中也未对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产生影响的,不能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5号案例:刘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开支队罚款 1800 元并记12分案

【裁判要旨】

No.1-9 当事人因个人纠纷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造成他人所驾驶车辆财产损失的,不影响认定其为道路交通事故。

第6号案例:谢某某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亡被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

【裁判要旨】

No.1-10 在单位管辖范围内驾驶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死亡,经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7号案例:朱某违法停车拒绝驶离被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昆明火车站大队罚款150元、记3分案

【裁判要旨】

No.1-11 执法民警使用警务通现场打印的法律文书已自动生成执法机关名称、执法民警的警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执法民警的警号在公安部门具有唯一性,代表的是执法民警本人,法律文书上的警号可以视为执法民警的签名。

第8号案例:程某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款200元案

【裁判要旨】

No.1-12 机动车停车地点既非规定停放车辆的场所,又未施划停车标线或停车泊位的,应认定为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9号案例:贺某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被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交通罚款200元案

【裁判要旨】

No.1-13 监控摄像头拍摄到车辆驾驶人违法停车,交警部门事后依据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作出处罚,不适用第93条的规定。

第10号案例:张某某实施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违法行为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罚款100元案

【裁判要旨】

No.1-14 机动车停放的路段属于允许社会车辆不受任何限制自由通行的地方,不具有封闭性的,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的范畴。

第11号案例:谢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收缴、强制报废、罚款5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

第12号案例:陈某实施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罚款100元案

第13号案例:白某某实施行经人行横道违法行为被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庆区一大队处罚100元案

第14号案例:徐某某不按机动车信号灯通行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款200元扣6分案

第15号案例:俞某某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被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湖大队罚款150元案

第16号案例:吴某某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款200元案

第17号案例: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湖大队罚款1 500元案

第18号案例:马某某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被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200元、记3分案

第19号案例:肖某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案

第20号案例:郭某某正在执行社区戒毒期间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案

第21号案例:蔡某某饮酒后驾驶教练车被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款1 1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5分案

第22号案例:王某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被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500元案

第23号案例:杨某某因违反交通禁止标线指示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罚款100元、记3分案

第24号案例:许某因违反机动车停车、临时停放规定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罚款100元案

第25号案例:詹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三门峡市公安局罚款1 500元、行政拘留7日案

第26号案例:陈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案

第27号案例:穆某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并逃逸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罚款2 000元并记12分案

第28号案例: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

第29号案例:王某某因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车道被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行政处罚100元案

第二编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案件

第30号案例: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扣留驾驶证、强制检测血液案

第31号案例: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扣留驾驶证案

第32号案例:李某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扣留两轮摩托车案

第33号案例: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扣留非机动车案

第34号案例:伯某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被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扣留机动车案

第35号案例:李某某不服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扣押人力三轮车及行政赔偿案

第36号案例:夏某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越秀大队强制措施上诉案

第三编 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登记行政案件

第37号案例:秦某不服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机动车转移登记案

第38号案例:胡某不服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转移登记案

第四编 公安交通管理其他行政案件

第39号案例:张某某诉内丘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不履行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定职责案

第40号案例: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要求行政赔偿案

主题词索引

内容摘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判例评析与执法提示》旨在总结出各地人民法院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裁判中的规律和准则,指导交通警察执法,架起交通警察行政执法与法官司法裁判沟通的桥梁。
  本书共选取40个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典型行政判例,概括其裁判要旨,分析其裁判原理,并从争议案件中总结出可供交通警察执法参考的提示。不仅对进一步规范交通警察执法活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各级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具有参考价值,还对普通民众准确理解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帮助和引导作用。

编辑推荐: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判例评析与执法提示》是交通警察行政执法与法官司法裁判沟通的桥梁,是“交警执法的指导,法官裁判的参考,公民守法的精要”。
  本书共选取40个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典型行政判例,每个案例由裁判要旨、案情、审判、评析和交警执法提示五部分构成。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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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125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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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9.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13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8000

书籍信息归属: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诉讼判例评析与执法提示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5.3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14 的主题关于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执法-中国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行政诉讼-审判-案例-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