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5.0
本书是行政法规单行本,旨在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2.6)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节录)(200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节录)(200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节录)(2001.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1993.9.2)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12.31)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整治商业特许经营、美容美发服务中欺诈行为的通知(节录)(2005.11.4)
商务部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2005.3.10)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节录)(1991.7.2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节录)(2004.6.14修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1997.8.1)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4.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1996.1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名称许可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2002.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复函(2004.2.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分公司使用总公司注册商标是否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手续问题的批复(1995.7.19)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套装共5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套装共5册)》。
本书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书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503671708 如需购买下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0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法律出版社于2007.03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94 的主题关于 专卖-商业管理-条例-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