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0
2014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的基本原则是:(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施行20年的预算法作出全面修改,主要有如下亮点:(1)各级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强调预算管理全覆盖。(3)明确乡镇一级政府均设立预算。(4)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明确一般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5)进一步完善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进行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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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4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