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论

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论

宋永君, 编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60.0

书籍简介:

本书分为两篇,上篇“法院书记员的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气质、性格、人际关系及司法礼仪等;下篇“法院书记员的业务”,主要内容包括书记员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案件审理记录、文书送达、文书校对、印章的使用、司法文书的排版和印制、卷宗整理等。

书籍目录:

绪论 什么是书记员工作 第一节 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述 第二节 书记员在审判中的作用 第三节 法院书记员与文秘的区别 第四节 书记员的业务范围概述 上篇 法院书记员的素质 第一章 法院书记员素质概述 第一节 人的素质 第二节 如何理解人的素质 第三节 职业与人的素质 第四节 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素质 第二章 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 第一节 政治素质概述 第二节 政治素质与职业 第三节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 第四节 如何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 第三章 法院书记员的道德素质 第一节 道德素质概述 第二节 道德素质与个人形象 第三节 法院书记员的道德素质 第四章 法院书记员的文化素质 第一节 文化素质概述 第二节 文化素质与书记员职务 第三节 如何提高书记员的文化素质 第五章 法院书记员的业务素质 第一节 业务素质概述 第二节 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第三节 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 第六章 法院书记员的身体素质 第一节 身体素质概述 第二节 身体素质与业务工作 第三节 如何提高书记员的身体素质 第七章 法院书记员的心理素质 第一节 心理素质概述 第二节 心理状态在客观上的具体表现 第三节 心理素质与工作能力 第四节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心理素质 第八章 法院书记员的气质 第一节 人的气质 第二节 气质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气质的类型 第四节 影响书记员气质的言行 第五节 法院书记员的气质 第九章 法院书记员的性格 第一节 人的性格 第二节 性格的类型 第三节 性格与职业 第四节 法院书记员职务与性格 第十章 法院书记员的人际关系 第一节 人际关系概述 第二节 如何正确地认识人际关系 第三节 搞好人际关系的一般原则 第四节 书记员工作与人际关系 第十一章 法院书记员的司法礼仪 第一节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第二节 日常生活礼仪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日常生活的礼仪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 司法礼仪概述 第五节 司法礼仪的主要内容下篇 法院书记员的业务 第十二章 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一节 立案庭书记员的工作范围 第二节 审判庭书记员的工作范围 第三节 书记员应当建立工作情况手册 第四节 书记员在开庭审理中的回避 第十三章 法律文书送达 第一节 送达的概念及作用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送达范围 第三节 送达的方式 第四节 送达的期间及效力 第五节 涉外送达 第六节 涉港、澳、台地区的送达 第十四章 案件审理记录 第一节 案件审理记录的概念 第二节 案件审理记录的作用及特征 第三节 案件审理记录的种类及内容 第四节 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第五节 记录的签字或盖章 及补正 第十五章 司法文书及校对 第一节 司法文书的概念 第二节 司法文书的种类及主要内容 第三节 司法文书校对 第四节 司法文书容易出现的错误 第十六章 司法文书的排版和印制 第一节 司法文书的排版 第二节 司法文书版面格式 第三节 司法文书印制及要求 第十七章 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一节 印章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节 人民法院的印章种类和用途 第三节 人民法院印章式样、规格 第四节 人民法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章 卷宗装订 第一节 卷宗装订的概念 第二节 装订卷宗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节 卷宗材料的排列顺序 第四节 案件卷宗的装订方法 第五节 装订完毕后的工作 第十九章 案件卷宗的交接和保管 第一节 案件卷宗交接 第二节 卷宗及其案件材料的保管 第三节 卷宗的存放要求及归档前的检查 第二十章 卷宗归档及档案管理 第一节 卷宗归档 第二节 档案管理 第三节 档案保管期限 第四节 档案保管期限的具体确定范围 第五节 卷宗保管期限的延长和卷宗销毁 第二十一章 案件卷宗的移送 第一节 案件卷宗移送 第二节 刑事和民事案件卷宗移送 第三节 案件移送的方式 第四节 案件卷宗移送手续 第二十二章 书记员专业化及培养 第一节 书记员职务的需求概况 第二节 书记员职务的专业化 第三节 关于书记员的培养 第四节 关于书记员专门培养的设想附录:案件审理记录常见方言和疑难字、词 一、常见东北方言和单句 二、疑难字、词 三、使用提示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宋永君著的《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论》的主要目的是为热爱或正在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人员提供一点帮助,该书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能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了解并逐渐掌握书记员这门业务。 全书分为两篇,上篇描写的是法院书记员的素质,下篇具体讲述的是法院书记员的业务操作。 从事法官工作之后,对书记员职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记员是国家审判机关中不可缺少的职务之一,其工作内容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不仅需要具有一定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其与法官在工作中的默契配合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往在审判工作中边干边学的书记员培训方法,所耗费的工作时间过长,不仅牵涉法官很多工作精力,也影响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果能使年轻人提前全面了解书记员职务,无疑可以帮助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从审判工作的长远前景来说,对书记员进行专门、系统的培训也是极其必要的。这是宋永君写《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论》一书的初衷。 全书分为两篇,上篇“法院书记员的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气质、性格、人际关系及司法礼仪等;下篇“法院书记员的业务”,主要内容包括书记员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案件审理记录、文书送达、文书校对、印章的使用、司法文书的排版和印制、卷宗整理等。 【作者简介】 宋永君:海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53年出生,辽宁省人。1986 年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1995年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日语系。1999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82年考入大连海事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2001年3月任现职。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审理多起海商、海事案件。其撰写的论文发表于《中国 海商法年刊》、《海事审判》等刊物。参加了《日本海事法规辑要》一书的编写。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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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18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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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6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7 × 24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法院书记员职务概论是法律出版社于2014.5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6.2 的主题关于 法院-书记员-工作-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