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习读本

宪法学习读本

许安标, 主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25.0

书籍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尊重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相关同志,结合我国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理解进行了全面、系统、权威的解读。值此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将此书作为献礼呈现给读者,希望通过本书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奉献我们的微薄之力。

书籍目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  1宪法序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指导思想  3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4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前进  5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6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集中统一  7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一章总纲  1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  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4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5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6 各民族一律平等  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9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0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1 自然资源的所有形式及其合理利用  12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  13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和征用  14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15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6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7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18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国有、集体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  20外国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从事经济活动  21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22国家发展科学、医疗卫生、体育和文化事业  23国家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24社会主义公民应具有的公德  25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26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7 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  28 国家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9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30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31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实行的制度  32对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公民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6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8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9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0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11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12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13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4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5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6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权退休并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17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8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9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自由  20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1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22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3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4国家保护华侨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25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  26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7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8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29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30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31 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32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33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34公民有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35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举产生  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5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6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  8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9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10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1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12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  13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等人员组成  14全国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  15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16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联名提出议案  17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联名提出质询案  18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殊保护  19全国人大代表享有言论自由特殊保护  20全国人大代表应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1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国家主席的工作职责  3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第三节国务院  1国务院行使国家的最高行政管理权  2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3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5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6国务院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1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省、市、县、乡各级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4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为五年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  6乡级人大的职权  7省级人大享有地方立法权  8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并有权罢免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9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1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16上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指导或者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1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19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民族自治地方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以外,也行使民族自治权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进行经济建设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开展科教文卫体事业  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依法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8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依法使用当地通用语言文字  9国家从各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建设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3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4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6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8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工作  9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  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权力机关产生对权力机关负责  11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2我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北京是我国的首都附录:宪法相关知识  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宪法体现了人权原则、民主原则和社会利益原则  3宪法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  4制宪权是制宪主体创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权力  5宪法解释是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宪法规范的说明  6宪法解释遵循的原则  7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  8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  9我国宪法经历了1975年、1978年宪法的曲折发展  101982年宪法是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  111982年宪法至今经历过四次修改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尊重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以及国家法室的相关同志,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结合我国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宪法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理解进行了全面、系统、权威的解读。值此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将此书作为献礼呈现给读者,希望通过本书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奉献我们的微薄之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尊重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相关同志,结合我国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理解进行了全面、系统、权威的解读。值此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将此书作为献礼呈现给读者,希望通过本书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奉献我们的微薄之力。【作者简介】  本书由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的许安标同志担任主编,参与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立法工作,深谙人大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精髓的国家法室相关同志撰稿,对代表履职工作进行最准确和权威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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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935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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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30 × 21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宪法学习读本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4.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1.04 的主题关于 宪法-中国-学习参考资料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