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29.0
本书为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五先生的第一本法学论著。本书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出发,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性的正当性的问题。本书论述的问题是财产法的基本问题。本书作者为台湾民法学界的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也是王泽鉴先生所器重的得意门生。他的相关论著,近年来在大陆民法学界引起关注,逐渐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本书摘要
绪论
第一编 保护范围不同?
第一章 契约责任:从保护“利益”到保护“权利”
第二章 侵权责任:从保护“权利”到保护“利益”
第一节 民法侵权责任规定
第二节 特别法侵权责任规定
第二编 保护程度不同?
第一章 契约责任:平等保护
第一节 平等保护的规定
第二节 平等保护的理由
第二章 侵权责任:差别保护?
第一节 学说争议
本书摘要
绪论
第一编 保护范围不同?
第一章 契约责任:从保护“利益”到保护“权利”
第二章 侵权责任:从保护“权利”到保护“利益”
第一节 民法侵权责任规定
第二节 特别法侵权责任规定
第二编 保护程度不同?
第一章 契约责任:平等保护
第一节 平等保护的规定
第二节 平等保护的理由
第二章 侵权责任:差别保护?
第一节 学说争议
第二节 实务立场
第三节 本书见解
结论
参考文献
法规索引
实务索引
事项索引
详目
《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的角度切入,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的正当性。
在契约责任,权利侵害或利益侵害并无严格区别的必要,均应适用相同的归责原理。相较之下,在侵权责任,通说采取差别保护说,限缩侵权责任法对利益的保护程度,对利益保护显然不足。解决之道,应扬弃差别保护见解,使权利与利益的侵害均有“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从而,权利或利益的保护,无论是就保护范围或保护程度而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无区别的正当性!
陈忠五教授自1997年从事教学研究工作,迄今已历十六年,论著丰厚,足可集结出版多本专著。《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是以陈忠五教授在《台湾大学法学论丛》第36卷第3期上发表的同名长篇论文为基础,不断补充增写而成。“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此一议题,乃财产法理论与实务上的基本问题,应用范围相当广泛,值得深入探究。
《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所持论点,在台湾属“少数说”!虽然这些论点是否具体可行,有待验证,但却是陈教授个人目前确信的法律意见。
《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各编章节论述之间,具有密切内在关联性,其“体系结构”、“问题定位”及“说理方法”上自成特色!有助于读者在法学研究方法上形成共识。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301225714 如需购买下载《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9.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9 × 13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3000 |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3.6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13.04 的主题关于 契约法-研究 ,侵权行为-民法-研究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