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论

民法物权论

姚瑞光,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33.0

书籍简介:

本书是台湾著名法学家姚瑞光先生的大作,作者以台湾地区2010年8月3日施行之民法物权编修正条文为依据,对全书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校正,全面了物权法领域的最新学术成果和立法背景。该书是反映台湾地区物权最新成就的重要参考书。

作者介绍:

姚瑞光(1919年11月25日-),广西蒙山县人,著名法学家,台湾地区前“司法院”大法官。1942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台湾政治大学的前身)法律系,师从梅仲协先生。先后任台湾地区新竹地方法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1976年出任台湾地区“司法院”第四届大法官,历时9年,于1985年退职。曾在司法官训练所、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任教。姚先生担任法官38年,从事法学研究已逾72年。至今,虽已年过九旬,仍继续在东吴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授课之外仍潜心于民法总则和民法物权的研究,笔耕不辍。

书籍目录:

序言

绪论

第一章 物权之意义

第二章 物权之效力

第三章 物权之类别

第四章 物权行为之概念

本论

第一章 物权通则

第一节 物权不得创设

第二节 物权之得、丧、变更

第一款不动产物权之得、丧、变更

第一项由于法律行为者

第二项非由于法律行为者

第二款动产物权之得、丧

第三款物权之消灭原因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款所有权社会化

第二款所有权之意义及性质

第三款所有权之权能

第四款基于所有权而生之请求权

第五款所有权之取得时效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一款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第二款土地相邻关系

第一项邻地损害之防免

第二项关于水之相邻关系

第三项邻地使用

第四项逾越疆界

第三款区分所有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一款善意取得

第二款先占

第三款遗失物之拾得

第四款埋藏物之发见

第五款添附

第四节 共有

第一款分别共有

第一项分别共有人之应有部分

第二项分别共有人之权利

第三项分别共有物之管理

第四项分别共有物之分割

第二款公同共有

第三款所有权以外财产权之共有

第三章 地上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一款地上权之意义

第二节 地上权之取得

第三节 地上权之存续期间

第四节 地上权人之权利义务

第一款地上权人之权利

第二款地上权人付租之义务

第五节 地上权之消灭

第一款地上权消灭之原因

第二款地上权消灭之效果

第六节 区分地上权

……

第四章 永佃权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地役权)

第六章 抵押权

第七章 质权

第八章 典权

第九章 留置权

第十章 占有

内容摘要:

《民法物权论》著者自任职于“最高法院”(一九五五)后,有缘在司法官训练所、台大、政大、东吴、辅仁、中国文化等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一九五六迄今),以“最高法院”民庭代表资格,参与民法总则之修正(一九七四-一九七九),受司法官训练所聘为民法物权讲座(一九六四-一九七九)。对此三门法学,长期历久钻研,兼顾理论与实务,将思考及经验,撰著成书,深入浅出,易读易懂。惟两岸法制不同,文字表达方式,亦有出入。读者如能备有台湾版之六法全书(各种法律条文)及法学辞典,则更易了解。著者生平事迹,曾经同班同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教授谢怀拭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以寿辰贺辞方式简介(附后),请读者参阅,不赘。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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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6203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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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3.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民法物权论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1.6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7.580.324 的主题关于 物权法-研究-台湾省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