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茂法学文集

刘春茂法学文集

刘春茂,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98.0

书籍简介:

本书收录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创建人刘春茂教授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研究50年来的论文作品。分为合同法论、知识产权论、财产继承制度论等六个部分。

作者介绍:

刘春茂,1935年生,江西安福人。著名民法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是我国该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担任过法学研究所所长和法律系主任,是北航法学学科的主要创建人之一。 1957—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5年制毕业。1962—1981年,在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申诉组组长等职,“拨乱反正”后参与冤假错案平反工作。1981年借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参加民事诉讼法起草工作,1982~证式调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担任陶希晋先生的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法论

论农村生产责任制承包合同

经济合同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知识产权论

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特征剖析与机理

略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一体化趋势

论著作权的主体

论著作权的性质

论著作权的内容

论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必备条件及其相关因素

论著作权只保护作品的思想表现形式

政治观点错误及内容不健康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及其分类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与特殊保护

论反不正当竞争

论商业秘密

论合理的竞业禁止

论厂商名称与地理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第三部分 财产继承制度论

财产继承制度的本质

财产继承制度的历史源流

我国财产继承的特征及其分类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论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伊斯兰教国家财产继承制度的特色

论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论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

论遗嘱自由原则及其限制

论遗嘱的方式

论共同遗嘱

论必要的遗产份额

论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部分 审判制度论

对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

论法院院长、庭长审批制度应当取消

如何理解审判独立

“审判独立原则大讨论”回顾--取消法院院长审批案件制度的采访纪要

论坚持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五部分 立法论

权利的科学

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

完善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若干建议

论陶希晋先生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第六部分 事案评析

改制也必须“依法办事”--评江西某县建设局的所谓“改制”

认真对待发明专利--南程林实业公司诉南开大学科技发展总公司中

试开发合同纠纷案的评析

附录:

学习生涯,法治志业--我的人生自述

内容摘要:

《刘春茂法学文集》分为六个部分,全书约50余万字。第一部分“合同法论”,第二部分为“知识产权论”,第三部分“财产继承制度论”,第四部分“司法制度论”,第五部分“立法论”,第六部分“事案评析”。此外,我对自己的人生做了一个简要的回顾,以此作为文集的附录。《刘春茂法学文集》可供相关人员参考阅读。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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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933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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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9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3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刘春茂法学文集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2.4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0-53 的主题关于 法学-文集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