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总论

中国民法总论

孔宪忠,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28.0

书籍简介: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民法的意义,民法的结构、渊源、原则及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体系,民事主体,民法上的物,法律行为,代理,时间的民法意义等。本书围绕我国民法的各个方面做了全面论述。研究深入,立论清晰条理。其出版对人们了解我国民法具有重要价值。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

第一节 民法的内涵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分类

第二节 民法的地位

一 我国民法理论的共识

二 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

第三节 民法的简史

一 从罗马法到欧洲大陆民法典

二 近代民法的代表

三 近现代民法的三大原则

四 我国近现代民法的发展

思考题

第二章 民法的结构、渊源、原则及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结构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

第一节 民法的内涵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分类

第二节 民法的地位

一 我国民法理论的共识

二 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

第三节 民法的简史

一 从罗马法到欧洲大陆民法典

二 近代民法的代表

三 近现代民法的三大原则

四 我国近现代民法的发展

思考题

第二章 民法的结构、渊源、原则及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结构

一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民法结构

二 中国民法典的结构分析

三 民法总则的一般知识

第二节 民法的渊源与原则

一 民法的渊源

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的效力与适用

一 民法的效力

二 民法的适用

思考题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体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体系

一 民事权利的本质

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三 为权利而斗争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变动

一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丧失

二 民事权利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一 民事权利的行使

二 民事权利的保护

思考题

第四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民事主体的确定

一 民事主体的发展简史与界定标准

二 民事权利能力

三 民事行为能力

四 法律人格与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一)

一 “自然人”的法律语义

二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 自然人的监护制度

五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六 自然人的住所、户籍与身份证

第三节 自然人(二)

一 自然人的人身权与民法模式

二 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

三 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

四 自然人的身份权

第四节 法人(一)

一 法人:拟制与现实

二 法人的基本类型

三 法人的民事能力

四 法人的成立

五 法人的住所

六 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五节 法人(二)

一 法人的机关

二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四 非法入团体

思考题

第五章 民法上的物

第一节 物的民法意义

一 物的基本含义

二 物的范围限定

三 物的整体与部分

第二节 物的分类

一 动产与不动产

二 主物与从物

三 原物和孳息

四 物的其他分类

第三节 与物相关的特殊客体:财产、企业、动物

一 财产和物的区分

二 企业作为财产权利客体

三 动物

思考题

第六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界定

一 法律行为的意义

二 法律行为的发展脉络

三 法律行为与类似行为

四 《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 法律行为与民法典的结构

六 法律行为理论与法学方法

第二节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一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二 法律行为的效力来源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 法律行为的判断

二 法律行为的类型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核心:意思表示(一)

一 意思表示的界定

二 意思表示的构成

三 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四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核心:意思表示(二)

一 瑕疵意思表示的界定

二 意思表示不真实

三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一 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的区别

二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三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七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 导论

二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三 附期限法律行为

四 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期待权的保护

第八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与效力未定

一 导论

二 法律行为无效

三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四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思考题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论

一 代理的基本意义

二 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 代理的法律后果

四 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二节 代理权

一 代理权的取得

二 代理权的行使

三 代理权的消灭

第三节 代理的分类

一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二 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

三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四 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

五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六 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七 主代理与复代理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 无权代理的基本意义

二 狭义无权代理

三 表见代理

思考题

第八章 时间的民法意义

第一节 期日与期间

一 期日

二 期间

第二节 时效

一 诉讼时效

二 取得时效

三 时效制度的立法模式

思考题

内容摘要: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有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民法附从法、民法制定法与习惯法之分。从地位上看,民法属于私法,是该领域的基本法。现代民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并出现了若干优秀的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它们分别影响了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拉丁法系和德国法系。我国近现代民法典的编纂从清末开始,并在旧中国颁布了仍在我国台湾地区实施的民法典。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经经历了三次民法典起草活动,但未成功。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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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047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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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2000

书籍信息归属:

中国民法总论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09.0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 的主题关于 民法-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