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35.0
本书是北京大学著名教授陈瑞华一部关于指导法学院学生写作法学论文及法学研究范式与方法论问题的小册子。
法学方法的基本要素——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一 附录一 穿过经验事实的迷雾法科学生如何撰写学术论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二 附录二 陈瑞华教授书房散记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 附录三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如何进行原创性法学研究 附录四 如何研究法律问题第三条道路——连接经验与理论的法学研究方法 附录五 惊心动魄的跳跃刑事诉讼法学的范式与方法问题 附录六 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本书是一部有关法学研究方法的学术著作,记录了笔者八年来在这一问题上的所思所想。本书所要研究的是“如何做研究”、“如何写文章”的问题,全书主要包括法学方法的基本要素——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一、法科学生如何撰写学术论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二、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等内容。
应当区分学术和政治 在一篇演讲录中,马克思·韦伯曾经特别强调要将学术和政治区分开来。中国法学的最大误区是将学术和政治不加区分,学者不是从事客观的学术活动,而是动辄将自己的政治观点强加进自己的学术研究之中。 “问题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当一个反复发生的现象挑战了某个现有的理论时,一个理论问题便已呈现。我们搜集资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在论文中堆积材料,而是为了研究西方现有的理论,看它们对我们研究的论题是否具有解释力,如果没有解释力,那么我们的论题便成为一个理论上的问题。 “小处入手,大处着眼” 所谓“小处人手、大处着眼”,指的是要选择一个可操作的题目来开始我们的研究,但选择的小题目要能与一个大理论进行学术对话。 “从经验到理论” 任何社会科学都强调研究经验事实,但同时又重视从经验事实中提出抽象的理论。法学研究者应当具有将问题“概念化”、提出新理论的能力。 价值研究的客观化 相对于正义而言,“非正义”才是客观的、可以加以操作的研究对象,因为人们对非正义往往更为敏感,有可操作的判断标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研究大量的非正义现象来问接地研究正义本身。 惊心动魄的跳跃 在笔者看来,任何开创性的法学研究都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敏锐地发现中国本土的法制经验,并对这种经验做出深入的总结和概括;二是在总结中国法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般性的概念和理论,从而对这种经验的普遍适用性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证。从经验事实、问题、中国经验到基本概念和理论的提出,这是一种“惊心动魄的跳跃”,也是社会科学研究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论法学研究方法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301151679 如需购买下载《论法学研究方法》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6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246 | 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