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

张晓堂, 著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25.0

书籍简介:

本书介绍了清朝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时期清朝制定的以控制、限制甚至摧残为基本特征的对外贸易法制。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清朝多元互补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第一节 法源多元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多种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关系互补

第二章 清朝对外贸易管理体制

第一节 政出多门的对外贸易管理机构

第二节 外交外贸合一的朝贡贸易体系

第三节 严格控制中外贸易的洋行制度

第三章 清朝禁限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对贸易区域和地点的限制

第二节 对贸易商品的禁止与限制

第三节 对外贸运货船舶的限制

第四节 对中外贸易商人的限制

第五节 其他方面的限制

第四章 清朝海关税制及税负加重

第一节 海关制度的建立与税则的完善

第二节 海关计税依据与税率

第三节 海关征税额的递增机制

第四节 海关税费陋规的再生机制

第五章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多重属性

第一节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继承与创新

第二节 对外贸易法制的传统落后性

第三节 对外贸易法制的自我封闭性

第四节 阻遏对外贸易构成严刑峻法

第六章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形成原因

第一节 清朝政府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基础

第二节 清朝皇帝天下共主观的严重作祟

第三节 清朝政权严防中外势力联合反清

第七章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社会后果

第一节 明末清初发展对外贸易的历史机遇

第二节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后果及影响

结论

附录一《大清律例》

第二百二十五条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

附录二《管理澳夷章程》

乾隆九年海防同知印光任等

附录三《澳夷善后事宜条议》

乾隆十四年澳门同知张汝霖等

附录四《缉私章程》

乾隆十四年闽浙总督臣咯尔吉善等

附录五《防范夷商规条》

乾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臣李侍尧等

附录六《民夷交易章程》

嘉庆十四年两广总督百龄与粤海关监督常显等

附录七《酌筹整饬洋行事宜》

嘉庆十九年两广总督蒋攸锗与广东巡抚董教增等

附录八《防范外夷章程八条》

道光十一年两广总督李鸿宾与粤海关监督中祥等

附录九《防范贸易洋人章程增易规条》

道光十五年两广总督卢坤与粤海关监督中祥等

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内容介绍:清朝没有以对外贸易法或海外贸易法命名的专门规范与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但《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及事例、各部院则例、皇帝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敕诏谕旨和经过皇帝御批的对外贸易章程规条等法律文献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及相应制度的内容,各种法律文献之间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在对外贸易法制建设中被锤炼成为一个主旨、立意和原则清晰的法规体系。

    
清朝建立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在中央政府所设立的礼部、户部、兵部、理藩院均有一部分管理对外贸易的职能。在户部之下设立专门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和征收关税的海关,海关监督由户部提名经皇帝批准,同时也接受地方督抚的监督甚至直接由督抚兼管。清朝政府坚持传统的朝贡体系,使外交与外贸高度统一。清朝政府还建立了洋行制度,通过控制行商来控制对外贸易。

    
清朝初年曾经在东南沿海广大地区实行海禁,民间对外贸易几乎完全断绝。康熙统一台湾后开海设关也仅仅是极其有限地允许对外贸易。它高度控制朝贡贸易,高度控制外商来华贸易及其在华的一切活动。对中外贸易的区域、商品、船舶、商人、货币、经营等均规定了越来越苛刻的限制。控制、限制、阻遏甚至摧残成为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基本特征。

    
清朝在康熙时设立了闽、粤、江、浙四海关,专门管理对外贸易,查验进出口货物并征收进出口关税。为此,清政府不断建立完善海关管理制度。

    清朝海关征税均有定额,后来的正税额定制、盈余比较制、短收赔补制、陋规归公制等形成了关税额的递增机制。因此,清朝关税呈现不断加重的趋势。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不但严格限制进口,而且更加严格地限制出口,甚至限制出口严于限制进口,相对西方国家来说非常落后。清朝对外贸易法制把反走私扩大化,防民甚于防盗,对违反禁令者处以重刑,使商人们动辄违法犯禁并受到严刑峻法的惩处,具有明显的反动性。因此,清朝的对外贸易法制在本质上是闭关锁国的劣法。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形成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维护作为封建专制统治基础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王朝的本能。清朝疆域辽阔、人民众多、国力强大等因素也都把中国历史上夜郎自大的天朝上国与天下共主观念极大地强化。而对于清朝政权来说,要不遗余力地、阻止中外人民贸易和交流,以防止异端势力与海外势力联合起来从事反抗清朝统治者的活动,是清朝对外贸易法制形成的根本原因。

    
明末清初的中国充满了发展对外贸易的历史机遇,当时的中国社会具备了发展对外贸易的基础、条件和环境。然而,清政府制定了以控制、限制、阻遏甚至摧残为基本特征的对外贸易法制,不论它在外贸法规制定和外贸制度建设的技术层面较前代有多大的创新,都只能强化其劣法本质,其所产生的社会后果当然也就十分恶劣。它不但引发了频繁的涉外争端和冲突升级,还摧残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打击了中国社会的变轨冲动,中国社会被严防死守在传统的老路上缓慢走向贫穷、落后、挨打。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的作者是张晓堂。
    

编辑推荐: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作者张晓堂)共分为清朝多元互补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清朝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清朝禁限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清朝海关税制及税负加重;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的多重属性等几章内容。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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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81134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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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3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于20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95.2 的主题关于 对外贸易法-法制史-中国-清代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