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

杜娟, 主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9.8

书籍简介:

本书阐述了我国婚姻家庭基本法律制度,根据日常生活中较易发生的纠纷分为结婚纠纷、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同居纠纷、继承纠纷等类型,分别介绍了维权要点,并有法律专家的专业解答。

作者介绍:

杜娟,律师,北京明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以来以深厚的民商法理论为基础,致力于婚姻与家庭、财产与继承法律的研究与实践。侧重于对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债权债务、遗产继承、离婚赔偿等领域的实务操作,成功代理了大量案件,包括婚姻中的各类房产纠纷、公司股权的分割、离婚过错证据收集、婚外情案件的处理、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争取与变更、子女探视权、离婚损害赔偿、遗产继承等案件。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诉讼技巧,并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已在多家报纸、期刊、电视台等媒体发表文章或接受采访。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离婚案件必要的知识储备

第一节 离婚案件的特点及处理原则/1

一、离婚案件的特点/1

二、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原则/1

第二节 离婚案件实践操作中的常见问题/2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2

二、女方怀孕时的离婚/3

三、对特殊情况婚姻效力的认定/3

四、离婚后扶养费的支付/4

五、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承担/4

六、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5

第三节 离婚的程序/5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5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6

第二章 婚姻案件法庭诉讼实战策略

一、离婚后,结婚时的彩礼需要返还吗?/7

实战策略 当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赠与另一方彩礼的目的实际上已经达到。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但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的除外。

二、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9

实战策略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可以再婚吗?再婚的效力如何?/11

实战策略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不包括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又撤销的情形。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其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故另一方有再婚的权利。再婚后,若被宣告死亡的一方突然出现,其死亡宣告被撤销,他也无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原配偶的再婚行为无效。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13

实战策略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的离婚诉讼,首先要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由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代替配偶成为其监护人,之后才能由新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

五、解除间歇性精神病人婚姻关系有何法律依据?/15

实战策略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结婚前隐瞒了自己的精神病史,使得另一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办理了结婚手续,这样的婚姻一般不能视为无效,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此种情况却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患病一方在婚后经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六、精神病人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8

实战策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照片等。仅凭“证人证言”不能够直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多个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说同时采取电话录音、搜集必要的书面材料等等。

七、重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21

实战策略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但又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畴,故被害人既可以自己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先行侦查。

八、由于重婚而导致无效的婚姻,有合法配偶的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23

实战策略 婚姻无效的一个直接法律后果体现在财产关系上,由于婚姻无效,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个人财产(即遗产),但双方所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可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割。

九、如何认定分居两年的离婚标准?/26

实战策略 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离婚情形,但前提必须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并不是字面上理解的分开居住,若一方希望以“分居两年”为理由起诉离婚,必须证明分居期间双方没有感情往来,同时分开并未间断,否则即使分开时间超过两年,离婚的请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十、家庭暴力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吗?/28

实战策略 家庭暴力是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之一,当事人若想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应当搜集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十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31

实战策略 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若一方巴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随其一起生活。

十二、离婚时一方去世,如何对股权和遗产进行分割继承?/34

实战策略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和因负有法律责任而承担的债务。一般来说,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是继承进行的基本顺序。遗产巳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十三、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8

实战策略 离婚时一方若有证据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就要求起诉一方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而此类证据的取得,往往需要当事人事先做大量的调查工作。

十四、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原则是什么?/40

实战策略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十五、婚前进行的财产赠与,离婚后如何确定归属?/43

实战策略 法律不禁止当事人结婚前或者结婚后赠与对方一定财产,有时这样的交流也是增进双方感情的重要手段。但是,对于贵重财产的赠与,应当立有书面赠与协议,表明财产赠与的目的,是单纯的无条件的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

十六、离婚后,夫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什么情况下会中止?/45

实战策略 探望子女的时闯、方式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基础,实际操作中,若想中止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举证或者搜集材料都应当遵循此原则。

十七、工伤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8

实战策略 工伤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这笔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花完,那么当事人就不能再主张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偿给自己。因此,得到工伤补偿的一方应当树立起财产的权属意识,避免因工伤补偿金发生财产性的纠纷。

十八、婚后孩子确定为非亲生子女,过错一方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50

实战策略 婚后孩子确定为非亲生子女并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处理结果实际上要根据一方的欺诈行为是否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害,如果有损害结果造成。另一方将得到应有的赔偿。

十九、婚后按揭购买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52

实战策略 婚后贷款买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给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然后由得到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若双方共同支付房屋首付效,并且共同还贷,则法院会判决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的分割权。

2.若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还贷。那么首先要弄清首付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财产。若首付款为一方婚前财产。那么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请求分割首付款部分,只能请求分割已经还贷款项的一半。相反,若首付款为一方婚后所得,那么另一方可以对首付款部分和已经还贷部分的款项均请求平均分割。

二十、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5

实战策略 复员费原本为退役军人的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复员费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十一、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57

实战策略 夫妻关系存续期同,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举证证明自己与此债务无关。即如《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闻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两种情形。

二十二、何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60

实战策略 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经管所欠下的债务,只要有证据证明经营系为夫妻共同生活,则夫妻双方对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无论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与子女生病的医药费。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欠下的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负有清偿的责任。

二十三、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63

实战策略 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财产,主要涉及动产。例如房屋等不动产,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二十四、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及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66

实战策略 内地居民与港澳居民之间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履行的程序都要比内地居民之间复杂些,因此有必要了解相关的特殊规定,才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五、离婚时双方承租的公房应当如何处理?/68

实战策略 在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是要求承租房屋,还是仅要求暂住、使用房屋。不同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上是有性质区别的。

……

第三章 继承收养案件法庭诉讼实战策略

附录

内容摘要:

《婚姻家庭纠纷:50个法庭诉讼实战策略》独辟蹊径,由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带您从败诉的案例分析入手,为您详细指明打各类民事官司的关键点,使您从准备诉讼阶段开始,就可提早规避风险,避免可能出现的失误。
·要点导读
简洁扼要介绍本类案件相关的法律要点,带您轻松迈过法律高门槛。
·实务流程
由专业人士厘清本类型案件的各个诉讼流程,让您在诉讼之初即对所有程序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
·实战策略
选取实践中典型的败诉案例,细致分析败诉的原因及关键环节,并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法庭诉讼实战策略,让您掌握专业的法律分析方法与诉讼技巧。
《婚姻家庭纠纷:50个法庭诉讼实战策略》适合官司缠身的普通群众和新进律师阅读。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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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93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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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9.8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 × 19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婚姻家庭纠纷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0.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9 的主题关于 婚姻法-基本知识-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