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7
定价:45.0
危险业务(民法又称“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将复杂工业技术应用于生产、生活而对公共安全有较高危险的作业,包括民用核设施经营,高速轨道交通运输,民用航空,高度危险物占有与使用,高空、高压、地下挖掘,医药研发与推广,以及其他应用尖端技术可能致公害事故的活动。学理认为,危险业务具有促进公共福祉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两面性,而且致害过程复杂,故需确立专门的归责原理。本书从几个方面讨论刑法上危险责任的归责问题。首先,讨论危险业务犯罪的侵犯法益;其次,在第二、三章里检讨危险业务领域不法行为的类型,包括运用监督过失法理和注意规范保护目的来讨论行为的构成;再次,在第四章讨论特殊公害犯罪中的因果关系;又次,第五章讨论危险业务事故中被害人自陷风险时的责任分担;前面各章主要讨论的是客观归责,而在最后一章,讨论业务损害结果的主观归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