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22.0
本书着重选择近期我国在资本制度方面进行改革的最低资本金制度、拟要引进的授权资本制度、已普遍实施的股份回购制度和种类股制度的意义进行探讨。本书经反复分析提出了在资本制度现代化修改中的制度重构以及债权人保护措施与股东利益保护如何均衡的建设性的立法建议。
序前言第一章 资本制度现代化第一节 制度现代化意味着什么?第二节 公司法修改与理念第三节 资本与有限责任是否对应?
第二章 敬消最低资本金制度的变革——是否与保护债权人的理念冲突?第一节 最低资本金的取消是政策性判断而非理念第二节 资本、股份、公司财产的关系第三节 取消最低资本金与资本三原则第四节 资本公积金可否放宽?第五节 取消最低资本金与法人格否认的适用第六节 取消最低资本金与相关制度责任机制完善第七节 构建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完善保护债权人机制第八节 最低资本金的取消与股份分割合并制度变化
第三章 法定资本制转向授权资本制的变革第一节 法定资本制概述第二节 授权资本制下制度重构第三节 移植授权资本制与事后救济规制——以日本为例
第四章 种类股制度与股东平等原则——突破抑或充实?第一节 我国优先股制度的现状第二节 种类股制度实施——以韩国为例第三节 种类股与股权法律性质
第五章 股份回购制度的现代化——在禁止与放宽中博弈第一节 有关我国股份回购制度的概述第二节 股份回购制度的放宽与债权人保护理念是否冲突?第三节 股份回购在我国实践中的运用第四节 股份回购从禁止到放宽制度构建——日本移植的启示
第六章 资本控制与被控制之争一一一企业收购规则重构第一节 收购制度模式概述第二节 发达国家收购制度模式结语参考文献
2014年3月,新的《公司法修正案》(2013年12月修订)实施。修正后的《公司法》面向社会需求,却与《公司法》“资本制度理念”相悖。新法采取的“取消最低资本金”等做法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满足了社会设立更多公司的需求,但是在整体制度设计上,新法却并未考虑需同时完善保护债权人等相关配套制度。《资本制度现代化与理念的冲突:社会需求与公司法理念博弈》以该修正案为契机,系统探讨了资本制度理念,从学理上分析了资本制度导向需求的可行性,尤其提出了在制度重构中应考虑的事后制度救济模式等,以期为今后《公司法》之进一步完善奉出绵薄之力。所涉重点包括从法定资本制转变为授权资本制后的制度重构、取消最低资本金后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放宽制度的同时完善反收购措施等。《资本制度现代化与理念的冲突:社会需求与公司法理念博弈》关于股份回购以及种类股制度的探讨中还反映了近几年日韩公司法修改的最新动态。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资本制度现代化与理念的冲突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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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2.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资本制度现代化与理念的冲突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4.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F832.5 的主题关于 资本市场-经济制度-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