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年代: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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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共六个部分。理清法本位和环境法本位之概念,并分别阐述了法理学界和部门法学界对这一法哲学问题的研究观点,尤其对环境法学者关于环境法本位的观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分析,评价。从实证角度分析了当代中国环境法制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具有国家负责为主,群众参与不足,强化行政管理手段,单向,线性,静态的观点。从应然角度对环境法本位进行判断,得出它应以权利为本位的价值判断。次部分乃是本书的重中之重。同时,环境法以权利为本位也是中国现代环境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部门法哲学的研究要求部门法学能建构起系统的理论逻辑体系和框架。所以,“从应然到实然: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的环境法律制度”和“构建环境法学的权利模式研究体系”是本书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问题,也是本书的重点,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