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20.0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的分册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涵盖所有婚姻家庭方面常用的重要法律法规规定。本书编写的原则:权威、实用、简明,适合广大老百姓运用法律维权使用,适合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办案使用,法学教师、学生上课和考试使用,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学习使用。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8月9日)
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问题处理意见通知
(1988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案件应参照执行中
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的复函
(1981年7月28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1980年12月29日)
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8月8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4年3月29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09年4月28日)
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
(2004年1月19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补发婚姻登记证中相关字段填写问题的复函
(2007年1月9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0年4月13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答复
(2004年1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5年10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87年1月14日)
司法部关于办理未婚(未再婚)保证书公证的通知
(1998年3月12日)
民政部关于为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有关人员出具婚姻登记证明问题的复函
(2008年8月4日)
………
离婚
继承
赡养、扶养、抚养
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最新升级版)》随着《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继承法》、《收养法》等法律的密集出台,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为了帮助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学习和应用婚姻家庭法律,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最新升级版)》。
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最新升级版)》的原则是:1.权威。选取的文本均为国家公布的正式文本。2.实用。按照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相关法律文件排在基本法律后面,并且归纳了便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3.简明。收录最重要、最实用的法律文件,减少篇幅,方便携带和查找,也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最新升级版)》物美价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