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簿
公案簿封面图

公案簿

(荷) 包乐史等, 校注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50.0

书籍简介:

《公案簿》第6辑,是世界上首次校勘、标点、注释、出版的吧城(今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华人公馆(吧国公堂)档案。《公案簿》原第10册(1849年1月1日~12月14日)、第11册(1850年1月11日~12月27日)、第12册(1851年1月4日~12月23日),共记录了吧城华人公堂处理的370案次,包括1849年125案次,1850年132案次,1851年113案次。其中,规章、职官更叠74案次,稅务案59案次,欠钱纠纷案114案次,婚姻案72案次,遗产案21案次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等众多方面,是研究华侨华人史、东南亚史、欧洲殖民史、中西交流史等领域的首次公布的宝贵资料。

书籍目录:

《公案簿》原档第十册(1948年1月1日-12月14日) 和(荷兰)1849年1月1日,拜一,妈腰(陈永元)府中嘧喳唠  (挨实嗹询问唐人男子“成丁”、“弱冠”年龄一案) 和(荷兰)1849年1月12日,拜五,妈腰(陈永元)府中嘧喳唠,值月公勃低甲必丹黄燎光官、雷珍兰苏天庇官。高甲俊杰官、陈甲启淮官俱不在议,陈甲荣乔官囬唐  (挨宝嗹下令遵从缎直啷消防條规一案)  (挨宝嗹下令遵从《财宝君厘书》第6、7、8、10、11、12、17、19例一案)  (黄玉娘控黄全元欠款一案)  (木匠陈丁郎控所僱泥瓦工锺杞官欠款一案)  (张万日娘、朱扳离婚一案) 道光廿八年岁次戊申十二月十二日,即和(荷兰)1848年1月14日,礼拜,公堂封印大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公堂确定次日起分阄轮流查验来吧之唐船、舺舨船之甲必丹、雷珍兰名单一案)   (挨宝嗹命公堂查勘妈腰陈永元承包1848年哨口市场税亏本数额一案)  (陈瑞德控陈炎、林国娘欠款一案)  (黄亚求叫夏亚满旷婚一案)  (锺亚潮叫冯亚乐欠工钱一案)

《公案簿》原档第十册(1948年1月1日-12月14日) 和(荷兰)1849年1月1日,拜一,妈腰(陈永元)府中嘧喳唠  (挨实嗹询问唐人男子“成丁”、“弱冠”年龄一案) 和(荷兰)1849年1月12日,拜五,妈腰(陈永元)府中嘧喳唠,值月公勃低甲必丹黄燎光官、雷珍兰苏天庇官。高甲俊杰官、陈甲启淮官俱不在议,陈甲荣乔官囬唐  (挨宝嗹下令遵从缎直啷消防條规一案)  (挨宝嗹下令遵从《财宝君厘书》第6、7、8、10、11、12、17、19例一案)  (黄玉娘控黄全元欠款一案)  (木匠陈丁郎控所僱泥瓦工锺杞官欠款一案)  (张万日娘、朱扳离婚一案) 道光廿八年岁次戊申十二月十二日,即和(荷兰)1848年1月14日,礼拜,公堂封印大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公堂确定次日起分阄轮流查验来吧之唐船、舺舨船之甲必丹、雷珍兰名单一案)   (挨宝嗹命公堂查勘妈腰陈永元承包1848年哨口市场税亏本数额一案)  (陈瑞德控陈炎、林国娘欠款一案)  (黄亚求叫夏亚满旷婚一案)  (锺亚潮叫冯亚乐欠工钱一案) 和(荷兰)1849年1月28日,礼拜  (妈腰陈永元承包1848年哨口市场税亏本一案)  (妈腰陈永元申请缓缴1849年1、2月酒税承包款并免罚款一案)  道光廿九年岁次已酉正月二十日,即和(荷兰)1849年2月12日,拜一,公堂开印大吉。公勃低高俊杰甲、陈荣乔甲囬唐。黄燎光甲不在座。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公堂确定本年值月公馆、兰得力、外务名单一案) 和(荷兰)1849年3月9日,拜五,妈腰(陈永元)府中嘧喳唠。值月公勃低陈甲启淮官、吴甲昭阳官。黄甲燎光官不在议  (黄权高控谢亚二欠款一案)  (荷印统督令,税收承包商逾期缴税者,该罚款;未缴清罚款者,不得求免罚款一案) ……《公案簿》原档第十一册注释

内容摘要:

本丛书第六、七辑的案卷,在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等方面的65案次(包括茶印政府法令规章12案次,遗产案21案次,塚地案17案次,庙宇案15案次)中,颇有一些引人瞩目的地方,试析如下:  第一,税收承包商亏本的案件比较多。因为亏本,申请缓缴税款,或申请退回因逾期缴税而罚款的税收承包商,有如:酒税兼哨口市场税承包商妈腰陈永元、酒税随包商陈思聪,营业税承包商杨成童、陈广元,赌税承包商陈启淮、陈逢觉,典当业税承包商蓝奇杰,新把杀市场税随包商沈輙,爪哇烟草税承包陈江水、詹德生,鱼市场税承包商吴江水,新圩市场税承包商杨成章,米税承包商林启泰等。亏本的原因,例如哨口市场税承包商妈腰陈永元所申请:“因彼时厘力突(指荷印政府财政部门)唱价,无人承应,已经收回,弟思任理敖文明(指荷印政府)事(此指陈永元时任妈腰),不得不承受排比安顿,以为后年之人观法。”  第二,公堂与唐美色甘(华人孤贫养济院)关于归还1828年式厘陂墓地借款、利息、利润分成纠纷一案。据1849年5月26日案卷记述,唐美色甘致书公堂,为1828年荷兰美惜甘借10000盾,唐美惜甘借5000盾给公堂购买式厘陂土地,用作华人墓地,根据当年荷印当局决定,必须把所得一兰利润缴入唐美色甘,然而公堂以年久失忆为由,要求唐美色甘提供荷印当局这些文件。  第三,涉及婚姻的案件。婚姻案的案量,在第六、七辑中居第二位,而且大多数为离婚案,其中有成婚方几个月离婚者,或因性格不合而离婚者,或因丈夫回唐而离婚者,或因蓄妾、私通而离婚者。  第四,涉及遗产的案件。例如1850年9月27日案卷《(唐美色甘召领存在安汶美色甘诸人遗产名单一案)》记载,唐美色甘公示的待继承的1811-1842年期间的安汶的13份遗产名录,其中遗产最多的如1840年亡故的郑亚春,遗产6728盾;1834年亡故的王旁光,遗产6365.15盾;1842年亡故的吴凤娘,遗产6083.87盾。这些遗产的数额。  第五,涉及公堂增员的案件。例如1849年9月27日案卷《(眉那实值扳实达敖文律仁得唠案夺,公堂实识或名誉甲必丹、雷珍兰名额、权利、义务、增補名单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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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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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吧城华人公馆(吧国公堂)档案丛书
978756152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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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厦门出版单位厦门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5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0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公案簿是厦门大学出版社于2006.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34.29 的主题关于 华人-民事纠纷-档案资料-印度尼西亚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