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58.0
本书是一本有趣又重要的历史研究文献,文笔清晰直接,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提供了一个最为丰富的现代自然法理论。本书讨论了从格老修斯开始的权利理论和契约论的完整背景,尤其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研究,无论对格老修斯研究还是苏格兰学派的法哲学研究,都是开创性的文献。
导言 观念史中的苏格兰启蒙运动
苏格兰启蒙运动
观念史
1 17世纪的自然法
1.1 弗兰西斯·苏亚莱
1.2 自然法和新教主义
1.3 雨果·格老秀斯
1.4 托马斯·霍布斯
1.5 德国人的争论
1.6 萨缪尔·普芬道夫
1.7 对普芬道夫的回应
1.8 莱布尼茨
1.9 纳撒尼尔·卡尔福维尔
1.10 理查德·坎伯兰
1.11 约翰·洛克
1.12 向18世纪苏格兰道德思想的过渡
1.13 结论
2 自然法与道德实在论:弗兰西斯·哈奇森和乔治·特恩布尔的公民人文主义综合
2.1 对苏格兰道德哲学的解释
2.2 哈奇森:意志论、实在论和利己主义
2.3 哈奇森的道德实在论和认知论
2.4 哈奇森道德思想政治上的歧义
2.5 哈奇森体系中的自然法理学
2.6 哈奇森思想的前后一致性
2.7 哈奇森与苏格兰道德思想的发展
2.8 特恩布尔和海内丘
2.9 自然法与哈灵顿主义
2.10 结论
3 在迷信与狂热之间:大卫·休谟的正义、政府和政治理论
3.1 宗教之政治
3.2 道德——发现的或建构的
3.3 正义
3.4 权威的基础
3.5 舆论与政治科学
3.6 分配正义
3.7 权利的地位
3.8 统治的权利
3.9 上述党派
3.10 大不列颠的稳定性
4 语境之外的亚当·斯密:以普鲁士视角看他的权利理论
4.1 斯密的权利理论
4.2 萨缪尔·冯·柯克采伊的法理学
4.3 斯密与柯克采伊的对比
4.4 斯密身上的康德主题
5 约翰·米勒与立法者之科学
5.1 引论
5.2 正义和权利理论
5.3 法律理论
5.4 政府理论
5.5 财产理论
5.6 意识形态问題
5.7 历史的作用
5.8 结论
6 托马斯·里德的道德和政治哲学
6.1 人类知识
6.2 人类能动者
6.3 道德判断各原则
6.4 义务与德性
6.5 自然法理学
6.6 财产
6.7 契约
6.8 政治法理学:政府之契约
6.9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6.10 乌托邦
6.11 革命或改革
7 杜格尔·斯图沃特和立法者科学
7.1 斯密或里德
7.2 道德理论的各因素
7.3 知识与社会进步
7.4 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学
8 詹姆斯·麦金托什道德哲学中的立法者科学
8.1 亚当·斯密与杜格尔·斯图沃特
8.2 《蔷薇申辩》
8.3 《蔷薇申辩》之后:道德哲学
8.4 《蔷薇申辩》之后:历史与法理学
9 詹姆斯·密尔与苏格兰道德哲学
9.1 导论
9.2 猜测历史学的使用和滥用
9.3 道德秩序井然世界中的政治
10 从自然法到人的权利:对美国争论的欧洲阐释
10.1 英式和美式的法理学
10.2 法律、义务与权利
10.3 权利与契约论
10.4 美国的自然法理论和道德哲学
10.5 不可让渡的权利
10.6 福音论与基督教功利主义
10.7 自治与责任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十八世纪道德哲学中不少重要成分受自然法理论的影响非常大,自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之后,新教主义内部发展出了这些自然法理论。一般认为,新教徒的自然法理学在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之间留有一种张力,而且这种张力对后续的很多道德和政治思想特别重要。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哲学来说,这种观点尤为恰当。在对十七世纪欧洲自然法背景做一个广泛的概观之后,本书论点由此主要集中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的道德思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