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20
定价:89.0
财产性利益是无体的、具有客观财产价值的确定、具体的利益。首先,在存在形态上,财产性利益是无体物,从而区别于作为有体物的财物;其次,在财产价值表现上,它所具有的财产价值必须是客观的,而不能只具备对特定个人而言才具有意义的主观价值以及消极价值;再次,财产性利益的内容必须是已经确定的具体利益,而不能是尚需其他条件对之加以确定的利益。依据上述标准,以支配财物以及请求交付财物为内容的各项财产权利(所有权以及部分债权等)当然属于财产性利益,并构成财产性利益的主要部分。占有这一概念不仅以财物为对象,也可以财产性利益为对象,财产性利益的占有这一概念是成立的。传统上,无论是民法理论还是刑法理论,占有的对象仅限于财物。但通过详细考察占有概念,可以发现其实质不过是自然人主体对财产的规范性控制、支配,而财产性利益(主要体现为财产权利)通常是一种规范性事物,要对其实现控制、支配,往往需基于各种规范。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财产性利益的占有这一概念是成立的。财产性利益的占有及其转移依循如下原则:(1)财产性利益的权利人就是财产性利益的占有人,该权利的转移就是该占有的转移;(2)如果不是财产性利益的权利人,但经过该权利人授权、许可,而获得了控制、支配财产性利益的权限的,也是财产性利益的占有人,这一权限的转移即为该占有的转移;(3)并非财产性利益的权利人,但事实上控制、支配着财产性利益,只要该控制、支配不是基于权利人的许可、授权,就不是财产性利益的占有人。总而言之,只有财产性利益本身及其控制权限的转移才是其占有的转移。因此,一般而言,财产权利凭证的占有及其转移并不等于记载于其上的财产性利益的占有及其转移。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519746728 如需购买下载《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89.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是法律出版社于2020.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04 的主题关于 财产权益纠纷-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