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5.0
本书是最新修正法律单行本。法律旨在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律共十章85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