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8.0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一个永恒的命题,也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问题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引向了深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依靠制度体系,使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规范有序,符合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人们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建立在自然规律基础之上,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人类在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基础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为自身服务;自然界也在不受破坏情况下按照自身规律发展,并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资料。这一命题的提出,从现实来看是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了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以及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数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以致于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可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本质上要求人类约束自己,防止出现过度利用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来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度体系正逐步建立。但目前的制度体系还存在着不完善、功能差、配套能力低等问题,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一些方面和领域失调。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应包括人口发展制度、产业发展制度、资源开发利用制度、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区域城乡统筹制度、科技进步推广制度、绿色生活消费制度、环境灾害预防处理制度等八个领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制度体系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共同发展、互生共赢,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规范,开发利用准入、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机制,能够灵敏反映并及时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与人利益平衡的制度体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度体系就是要以实现人与自然互生共赢为核心,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规划编制制度体系,监测监控制度体系,预防控制制度体系以及激励制度体系,在制度建设的各个领域,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制度体系,必须坚持现实性、相对稳定性和协调性原则,在人口、科技、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绿色消费、产业政策、综合开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有关的政策规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曲木史哈, 著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领导干部学习读本》编写组, 编著
陈文科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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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大建, 陈海云, 张超, 许洁, 臧漫丹, 著
(美) 托马斯·E.格拉德尔, (荷) 埃斯特尔·范德富特,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