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5.0
本书作者秉承胡塞尔现象学传统,运用现象学的方法,从新的理论层面上,对人的自我理解问题进行独特的分析和阐述。通过分析“我”这一指称的独特词法,作者将自我置入一个多元、多中心的背景中,对自我意识,个体与主体间责任,以及跨文化的理解和交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是现象学中“自我”理论的重要发展。
方法论导言 一、现象学运动的方向——从纯粹逻辑到人性自我意识 二、定向的零点——自我在知觉空间中的位置 三、“我”的独特词法——“我”在语言中的地位主体间责任 四、良知与理性责任 五、主体间责任——对伦理辩护原则的现象学辩护不同文化之间的谅解 六、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与多文化关系——以西德报刊中对日本的报道为出发点注释参考文献索引
哲学著作。在本书中,作者秉承胡塞尔现象学传统,在一个新的理论层面上,对人的自我理解问题作出了分析。作者对自我作为零位点(Nullpunkt)的思想进行了反思,将自我放置在了一个多元、多中心的背景下,结合对“我”、“自我”这些词的语法分析,研究了人的主体际性主题。这是对现象学中“自我”理论重要发展。 本书作者秉承胡塞尔现象学传统,运用现象学的方法,从新的理论层面上,对人的自我理解问题进行独特的分析和阐述。通过分析“我”这一指称的独特词法,作者将自我置入一个多元、多中心的背景中,对自我意识,个体与主体间责任,以及跨文化的理解和交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是现象学中“自我”理论的重要发展。【作者简介】 艾尔玛·霍伦施泰因(ElmarHolenstein,1937—),瑞士著名文化哲学家,胡塞尔现象学专家,对东方哲学、亚洲文化等也有深入研究,长期任教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