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128.0
1911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近现代化的起点,是第一部与当代刑法有直接历史因缘关系的刑法典,加强对它的研究将大有益于明晰中国刑法现代化的目标和价值标准。因大清新刑律制定而引发的礼法之争,对刑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刑法制度等进行了系统争论,其中所涉及的死刑、轻刑问题,至今仍在讨论。但一百年来,大清新刑律的立法资料散落在档案文件、书刊杂志等不同地方,有的文件已成孤本而没有得到妥善保存,给研究者带来相当不便。本书是国内第一部系统搜集和整理新刑律制定过程史料的书,填补了学界空白。主要内容包括1907年刑律草案、1907年刑律草案签注、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资政院审议、钦定大清刑律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新刑律的完整立法过程。严谨的学术研究,从来都是“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而依托本书的出版,研究者在新的材料基础上,必将深化大清新刑律的研究,进而对中国刑法近现代化有新的认识和启发。
第一部分l907年刑律草案一上谕 1.决定修订律例谕 2.著派沈家本、伍廷芳修订律例谕 3.永远删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重刑谕二奏折 1.伍廷芳、沈家本等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2.奏订新刑律折 3.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奏修订法律请派大臣会订折 4.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奏修订法律宜妥慎进行不能 操之过急片一 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修订法律情形并请归并法部 大理院会同办理折一 6.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奏拟修订法律办法折一 7.宪政编查馆大臣奕勖等奏议覆修订法律办法折一 8.修订法律馆奏刑律草案告成分期缮单呈览并陈修订 大旨折一 9.修订法律馆为刑律分则草案告成缮具清单折一……
一、本书汇编的范围,涵盖了1907~1911年间围绕着《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而出现的上谕、奏折、草案等主要立法资料,这其中既包括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也包括资政院的审议。另外,为了更好地反映历史背景,礼法之争中的一些重要文章,也一并收录作为最后一部分。按照冈田朝太郎的说法,大清新刑律历经六案的修订始完成立法程序,本书收录的l907年刑律草案、l910年修正刑律草案、l911年钦定大清刑律分别为第一案、第二案和第六案,而1910年宪政编查馆加以修正的第三案、资政院法典组加以修正的第四案以及经资政院审议通过后形成的第五案,因缺乏完整的版本,且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从第二案到第六案,修正变化情况相当有限,故今从略。 二、在编辑体例上,本书以时间为纬,按照《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过程而把立法资料分为五个部分:l907年刑律草案、l907年刑律草案签注、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l910年资政院审议、1911年钦定大清刑律;以内容为经,每一部分内容按照上谕、奏折、草案等分为两部分或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