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封面图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贺少锋, 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4.0

书籍简介:

本书以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为主题,从法律规范这一基本范畴入手,首先论述了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和局限性。尽管公司契约理论风行,尽管国家介入微观经济运行受到批评,但公司法强制性规范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构建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强制性规范为辅的公司法律规范体系仍是公司法的应然。同时作者指出,强制性规范在公司法中的存在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受公司法的各种理论及外部运行环境的影响变动不居的。在纯理论剖析的同时,作者还十分重视对实践的考察,尤其在以下两个方面表现突出:从立法的角度来讲,通过公司法的移植与本土化,选择恰当的立法方式与技术是实现公司法强制性规范正确配置与表达的关键;从司法的角度来看,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方式正确识别公司法规范的性质,并对相应违反行为进行判定和处置,乃是司法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书籍目录:

丛书总序序内容提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法律规范概说 第一节 法律规范概念的界定  一、关于法律  二、关于法律规范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特征及要素  一、法律规范的特征  二、法律规范的要素 第三节 法律规范的类别  一、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  二、传统民法对法律规范的分类

丛书总序序内容提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法律规范概说 第一节 法律规范概念的界定  一、关于法律  二、关于法律规范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特征及要素  一、法律规范的特征  二、法律规范的要素 第三节 法律规范的类别  一、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  二、传统民法对法律规范的分类  三、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第二章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及其局限 第一节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局限性:公司契约理论概说  一、公司法性质之争  二、公司契约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三、公司契约理论的主要观点 第二节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及其局限:“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困境  一、“市场失灵”及其在公司法领域的表现  二、“政府失灵”及其在公司法领域的表现 第三节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对公司契约理论的反思  一、公司契约的观点值得商榷,公司法也并非完全由任意性规范组成  二、公司参与者在某些情况下是没有协商自由的  三、由于信息不均衡,特定主体需要保护  四、在某些情况下,契约的不确定性导致效率的降低  五、公司契约理论无法解决公司法领域中的公共利益问题  六、公司契约理论对公司法维护交易安全等非效率价值的解说不力 第四节 建构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强制性规范为辅的公司法律规范体系  一、任意性规范在公司法中的主导地位  二、强制性规范在公司法中的辅助地位  三、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混合并存的现实和理想第三章 公司强制性规范的存在状态 第一节 强制性规范在公司法中存在的范围  一、规定公司形态的法律规范  二、规定某些程序的法律规范  三、对公司权力进行配置的法律规范  四、规定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负责人信义义务的法律规范 第二节 各种公司法理论对强制性规范的存在及范围的影响  一、公司本质理论分析  二、公司组织结构理论分析  三、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分析 第三节 强制性规范与公司法的外部环境  一、公司法的目标  二、公司法赖以存在的市场机制和法律实施机制  三、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 第四节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状态的实证分析  一、强制性规范向任意性规范的转变——公司权利能力的扩张  二、任意性规范向强制性规范的转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  三、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并存——公司转投资制度在各国公司法中的现状第四章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配置与表达 第一节 公司法规范的配置  一、公司法规范配置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二、我国公司法规范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三、公司法规范误置的原因探析 第二节 强制性规范正确配置与表达之一——公司法的立法方式与技术  一、开放式立法  二、公司法规范的语言选择  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四、公司法修改的及时性 第三节 强制性规范正确配置与表达之二——公司法的移植与本土化  一、对公司法进行移植的必要性  二、法律移植的本土化第五章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司法识别与裁判 第一节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司法识别  一、现有公司法规范类型化的理论  二、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司法识别的途径和方式 第二节 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行为的效力  一、强制性规范判定中的方法和步骤  二、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行为的效力 第三节 法律论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一、关于法律论证  二、涉及强制性规范诉讼案件中法律论证的必要性  三、法律论证与法官业务素质  四、法律论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监督代结语:完善公司法治之路后记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公司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以之为规制对象的公司法也日渐凸现其重要性,但理论和实务界对公司法的性质即公司法属于强行法还是任意法的认识却不尽统一,由此也导致各国公司法中体现公司参与人自治的任意性规范与体现国家干预的强制性规范的比例及两者的地位迥异。如何调整、配置、适用公司法中的各种规范成为公司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中的关键,甚至成为提高一个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基于此,本文选取其中的一部分——公司法强制性规范作为研究对象,旨在为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完善提供基础性的研究资料,提出些许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不管这些建议和意见的价值是否是正面的。  对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研究,势必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本文运用经济分析、历史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从法律规范这一法学中最基础的范畴人手,从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出发,运用国家干预理论和现代经济学中的企业契约理论,并针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配置中存在的不足和司法实务中的困惑,提出相应的完善方式、补救措施和应对之策。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书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丛书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列
9787561534793
如需购买下载《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出版地厦门出版单位厦门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4.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0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研究是厦门大学出版社于2010.3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91.914 的主题关于 公司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