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55.0
本书共分六编:民总、人格权、物权、债与合同、侵权、其他,系作者近年来在民商法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汇总。
登山.治学.做人代序
第一编民法总则
什么是法学家的社会责任
《宪法》与私有财产的保护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探讨
第二编人格权
试论人格权的新发展
隐私权内容探讨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第三编物权法
经济全球化与物权法的国际化
关于物权立法的若干问题的新思考
再论物权的概念
试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论物权法定原则
关于“物权法草案.总则”的几点思考
试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论物权法中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
试论物权法草案中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论他物权的设定
添附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以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11条为分析对象
空间权: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
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草案
试论动产抵押
收费权质押的若干问题探讨
试述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
第四编债与合同法
合同无效制度的问题
足球坠井与请求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第五编侵权行为法
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若干问题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本质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共同危险行为若干问题研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第六编其他
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关于劳动债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
民事证据规则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研究
论民法典的体系化与法学教育
“饭碗法学”应当休矣
后记
在《合同法》颁行之后,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工作被提上了民事立法的重要议程。在近10多年中,我国民事立法主要是围绕物权法的制定展开的。本文集中有关物权法的文章,大都是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结合立法中的热点和疑难问题所作的一些思考。本书共分六编:民总、人格权、物权、债与合同、侵权、其他,系作者近年来在民商法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汇总。【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着《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合同法新论.总则》;主编或合著司法部本科统编教材《侵仅行为法》、《人格权法》、《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民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合同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级法官班教材:编著《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四卷本)等案例教材: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5辑)和学术论文百余篇。 王利明教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重要成员,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与深入的理论研究工作。